2024年儋州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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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儋州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在儋州市委统一领导下,对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和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市(县)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院的调研工作。

6、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按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

7、依照规定协同市委、编委、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和干部的考核、培养、使用工作。

8、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1、承办市委和省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截止202411日我院单位编制数13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31人,工勤编制5人。年初实有在职人数222人(李郁安202411日起正式退休),其中:在职政法编干警人数122人,占年初实有在职人数比率54.95%;在职工勤编人员5人,占年初实有在职人数比率2.25%;聘用人员60人(含聘用制书记员60名,编制数为62名),占年初实有在职人数比率27.03%;劳务派遣人员35人,占年初实有在职人数比率15.77%。另自20169月起,退休人员移交至省社保局统一管理。

机构情况:琼编[2019]51号批复核定我院独立编制机构为政法机关1个,内设13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机关工会)。13个职能部门包含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东成人民法庭、雅星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64.62

万元,比上年预算6457.45万元增加107.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145.26万元,同比增加141.03万元所致。其中,收入总计6564.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419.36万元、上年结转14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564.6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34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0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5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564.62万元增加107.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145.26万元,同比增加141.03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340.72万元,占8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11万元,占9.96%;卫生健康支出358.71万元,占5.46%;住房保障支出211.08万元,占3.22%;结转下年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268.91万元,比上年预算3373.71万元减少104.8万元,主要是因2023年全省基本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并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导致2023年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比其他正常年份高,2024年的工资奖金津补贴1911.41万元较20232119.2万较少207.79万元,故导致今年行政运行项预算数比去年减少。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项包含公用支出、工资奖金津补贴、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等6个预算项目。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2024年新增的支出功能分类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项只包含综合运行事务一个预算项目10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97.58万元增加123.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案件审判支出功能分类项中的执法办案预算项目上年结转32.52万元,同比增加32.52万元;二是随着案件的增加,办案业务费也相应的增加。案件审判支出功能分类项主要包含司法救助、执法办案业务等预算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76.64万元增加64.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其他法院支出功能分类项中的两房(庭)及装备更新维护、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预算项目上年结转112.74万元,同比增加108.51万元,故导致其他法院支出项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功能分类项包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两房(庭)及装备更新维护、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4个预算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2.01万元减少49.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2023年的养老保险基数会较其他正常年份基数高,故2024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会相应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1.26万元减少24.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2023年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会较其他正常年份基数高,故202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预算会相应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7.12万元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有两名遗属供养人员退休工资高于遗属供养金,故2023年起我院从要支付7名遗属供养人员减少到5名,故2024年其他优抚支出预算会相应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7.53万元减少26.73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2023年的单位医疗缴费基数会较其他正常年份基数高,故2024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缴费预算会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4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9.81万元增加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需年中追加,故今年预算相应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1.78万元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2023年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会较其他正常年份基数高,故2024年住房公积金预算会相应减少。

三、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49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2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国外调研活动1次,人数为1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调研他国审判信息化建设,吸取经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与上年预算105万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划购置囚车1辆,已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预计2024年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共计350人次。

(二)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6564.62万元。

七、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6564.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5.26万元,占2.21%,经费拨款收入6419.36万元,占97.7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17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145.26万元,同比增加141.03万元所致。

八、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656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2.81万元,占68.44%;项目支出2071.81万元,占31.56%。基本支出比上年4683.24万元减少19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全省基本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并补发2022年津贴补贴,故导致2023年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比其他正常年份高,2024年的工资奖金津补贴1911.41万元较20232119.2万较少207.79万元,故导致今年基本支出预算数比去年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28.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外包2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本级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儋州市人民法院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19.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工资奖金津补贴项目,预算安排2091.7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警日常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养老保险项目,预算安排242.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养老保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职业年金项目,预算安排406.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2024年职业年金及补缴201410月至202112月期间职业年金未实行实账积累的资金,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4.医疗保险项目,预算安排1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预算安排24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6.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项目,预算安排532.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制书记员及自聘、返聘人员工资社保,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7.住房公积金项目,预算安排21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绩效目标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8.司法救助项目,预算安排10万元,上年结转6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局执行困难并满足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绩效目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的精神, 为贯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救助办法》(试行)精神,为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9.聘用制书记员管理项目,预算安排89.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日常办公耗材开支、购买制服等日常开支,绩效目标是辅助法官及法助完成审判工作,助力司法审判走向高效、公正

10.两房(庭)及装备更新维护项目,预算安排314.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区域日常零星维修及办案办公设备购置,绩效目标是改善办案环境,及时更新办案设备,跟上信息化发展,提高办案效率。

11.执法办案业务项目,预算安排1378.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司法辅助人员外包服务费、物业外包服务费、司法送达外包服务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扫描费、日常办案业务费等,绩效目标是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开支,促使办案业务顺利进行,提高司法质效,让人民群众惠民有感

12.公用支出项目,预算安排628.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及非办案业务的开支,如干警工作午餐费、实习生补助、院内办公楼日常维修、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绩效目标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13.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1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院非审判区域零星维修、以前年度项目质保金、非办案设备采购、35名司法外包人员更换制服等,绩效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保障法官工作正常进行及改善工作环境,及时配备装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xlsx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