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来源:儋州法院

儋州市十六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

 

儋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1月18日在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儋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熊大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儋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担当、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为推动儋州洋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筑牢政治忠诚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政治方向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人民法院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学习大研讨、政治轮训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31次,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握“政法姓党”根本政治属性,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案件等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坚决抵制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和推动发展。二是深入开展读书班学习活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班子成员集中学、“三会一课”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4·13”重要讲话精神等55次,院主要领导讲授党课2次。是狠抓“四张清单”任务落实。围绕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规上企业服务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院党组成员带头完成调研报告6篇;以问题为导向,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偏低”“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耗时长”等8个问题完成整改;落实“推动多元化调解队伍建设”等发展任务2项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任务3项。通过展开主题教育活动,干警的政治素养、司法能力、工作作风等得到显著提升

二、聚焦“公正与效率”,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194件同比增长58.09%,除五指山法院外增长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结案19452件,结案率87.65%;人均受理案件504件,其中最多达到931件,人均结案442件。

(一)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审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12件,占案件总数的2.76%;惩处罪犯829发出司法建议5一是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禁毒工作。依法从重从快审理蒙团文等涉恶案件2件21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案件913人,没收毒资及判处罚金15.5万元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理电信网络诈骗、集资养老诈骗、套路贷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191件251人。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性侵、猥亵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46人;审慎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71108,对33名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通过“三访四入五帮”、回访帮教措施帮助11名未成年罪犯重返学校。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审理各类民事纠纷14847件,占案件总数的66.9%;其中诉讼过程中调解1420件,撤诉3433件,调撤率为37.07%。一是加大产权和合同司法保护审理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1723,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审理借贷、买卖、租赁各类合同纠纷8299,弘扬诚实守信、违约者受惩罚的契约精神。二是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欠薪纠纷960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理涉商品房买卖、工程欠款等纠纷1158件,全力配合政府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审理涉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民事案件1209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份,实施司法救助17件4062万元,及时传递司法关怀。

(三)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264件,占案件总数的1.19%;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行政审判理念。一是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维持强制拆迁、登记确权行政行为6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69,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5,依法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2件,判决行政机关赔偿1件46.7万元,依法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着力解决行政诉讼“两高一低”问题贯彻落实省政府、省高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以及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解决行政诉讼案件“两高一低”问题的具体举措》;全年我院行政案件上诉率32.88%申诉率0%服判息诉率67.12%,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申诉率、服判息诉率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98.58%去年11月,省政府督查室对解决行政诉讼“两高一低”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时,对我市府院联动解决“两高一低”工作给予了肯定。三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儋州市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请行政机关配合法院加大调解和解力度,通过和解方式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23;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加大对行政机关举证、程序、出庭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发布2022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1份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全年共审理知识产权纠纷318件,同比增长227.83%,审结300件;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5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普法宣传6次去年12月,我院被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五)加大执行力度,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办理执行案件6280占案件总数的28.3%,执结537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亿元。一是重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手段查控财产22500余次,采取拘传、拘留116人次,限制高消费4204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74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罪”案件3,发布悬赏公4份7人,期间促使702件案件826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8975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涉党政机关、涉案款清理、涉农民工工资等“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执结相关案件471,执行到位金额2238万元。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完善线上+线下”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平台,通过联动方式查询6600余名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查封扣押车辆2700余、查封房产1900余套等进一步破解查人找物难。

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推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妥善处置房地产项目风险。今年以来,我院受理恒大海花岛案1910件,案件标的额29亿余元,协助省内外法院保全查封30件,在立审执过程中未出现舆情与信访等风险;此外,针对中南智慧城、凤凰谷等房地产风险项目在房产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或纠纷,我院贯彻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沟通协调,全力做好风险化解防控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29件涉海花岛违法占地情况,我院及时立案受理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罚款决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移送执行;同时督促涉海花岛关联公司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配合市政府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加大省、市重点项目法律保障“云舍松涛”、天角潭水库等省、市重点项目在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我院加大分析研判,积极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协调,妥善做好立审执保和矛盾化解工作,助推问题和风险平稳化解。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联动出台《儋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发布《儋州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在市工商联成立法律服务点、在八一农场设立助企解纷工作室;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进行专题座谈,召开儋州市企业家座谈会3次,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4篇。二是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完善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大力推动诉讼服务“网上办”,全年共受理企业网上立案1696件、收受材料4000余份等;运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诉前调解等措施及时审理涉企业案件9035件,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依法慎用采取查封扣押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强制措施不当造成企业经营陷入困难;贯彻“活封活用”理念,灵活运用置换担保和保全措施等执结涉企业案件22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涉未成年人审判力量。出台《儋州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抽调工作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全年联动妇联、学校、村居委会等多元力量调解、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746件。二是加强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我院挂牌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向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相关部门均反馈意见并采纳相关建议;发出《家庭教育令》11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44份。三是加强涉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团队、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联合妇联、镇政府等部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70余次;主动邀请中小学、特殊学校等师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毒品案件当庭宣判等活动16次,受教育学生达1500余人次。

(四)主动服务乡村振兴。一是制定《儋州法院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常年派驻5名干警驻守海头镇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二是主要领导落实“四下基层”,到包点村委会讲授乡村振兴专题党课,资助新洋村委会新建厨房以及在岛村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和宣传标语三是开展普法宣传、产业帮扶宣讲等活动19次,提高干部和村民法治意识,助力平安乡镇“无讼”乡村建设。

四、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做实做细“惠民有感”

(一)升级优化诉讼服务一是大力推进“线上”诉讼服务利用法院在线服务、人民调解、“云间法庭”等平台,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开庭等“一网通办”,司法服务全天候“不打烊”。全年提供网上立案服务5200余件、电子送达10400余件次远程调解5800余、远程开庭1050余次、律师线上服务4900余件,群众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加强二是优化关键节点办理流程。落实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网上立案,上诉案件移送时长平均缩短20天;加大执行到位案款发放力度,全年发放执行案款2.2亿元,发放平均时间控制在15日以内;诉讼费用由当事人申请变为法院主动退还,全年主动退费1224万元,退费周期由过去2个月缩短到15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坚持“有信必复”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出台《儋州法院关于落实涉诉信访“有信必复”工作意见》;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制和领导包案、接访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当事人释法明理、心理疏导和判后答疑,全年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191件,办结177件,妥善化解了一批长期信访案件

(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一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1090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66%。二是强化速裁程序适用。速裁案件力争在立案后30天内快速审结,全年运用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7359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总数的67.46%,速裁法官人均办案736件,平均每件办理天数28.03天三是强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出台《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办法》,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手册、导诉员讲解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快速审结;全年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952件。通过“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大量的简易案件得到高效、快速、实质性化解,惠民有感进一步夯实

(三)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一是搭建多元解纷平台。与海南国际仲裁院、省物业协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那大镇镇政府、律师事务所等签署多元解纷合作协议,从去年11月至年底已联动化解矛盾纠纷168件。此外,我院联合市公检法司在环新英湾设立法律服务站、在海花岛设立房地产巡回法庭、在橡胶主产区设立胶林巡回法庭,全年源头化解各类纠纷600余件,“抓前端、治未病”成效明显。二是引进特邀调解员。聘请代表委员、退休法官、岛外“候鸟”等124名特邀调解员,与我院速裁法官、法官助理组成诉前调解团队;成立了以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和金融、劳动争议、涉军等专业化、类型化调解室。全年利用多元力量共同展开诉前调解纠纷12448件,其中调解成功9240件,调解成功率74.23%,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三是创建儋州新“枫桥经验”。去年11月,我院与那大镇党委政府在那大镇辖区39个村(居)委会、农场(居)共同创建“一村一群一法官一包点领导”多元解纷机制,由1名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加1至3名特邀调解员,与那大镇1名领导共同包点一个村(居)委会、农场(居),开展诉前调解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早化小。目前已通过该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2件。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普法宣传“走出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蒲公英”普法团队、法治副校长、党员法治宣讲团为普法主力军,结合国家重要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9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以案释法“请进来”。邀请代表委员、机关干部、校园师生等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26场次,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三是网络媒体“云普法”。借助法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抖音等网络媒体讲好“法院故事”,全年共发布原创新闻稿件100余篇、典型案例22篇、抖音短视频5次等,展示我院在审判执行活动、多元解纷、营商环境建设、司法为民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助推我市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去年6月,我院青年文明号宣传视频被共青团中央微信公众号转载。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全年以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习85次,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通过党支部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28次、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14次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2名干警分别在省高院举办的“我身边的鲍卫忠”主题演讲比赛和2023年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微党课大赛中获奖。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院诉讼服务大厅、雅星法庭等设立“青年文明号”“党员模范岗”等工作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立审执和各类诉讼服务及时、高效、温馨地送达到当事人和群众手中。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展开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和专业培训,举办“法官沙龙”、参与“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各类培训班139期2100余人次;加强知识产权、破产、涉外等领域专业培训,举办法律英语竞赛活动二是开展实战化大比武。展开“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专项活动;内部展开案件实质性评查,外部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与公检法联合展开案件交叉评查;举办文书撰写、类案检索、争议焦点归纳、庭审速录等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4文书被省高院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裁判文书2名干警分别在全省法院业务技能大比武中获得一等奖、二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主题教育、营商环境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院领导带头调查研究,各党支部积极参与,分析原因、拿出对策、推动工作发展,全年完成审判执行、机关党建等调研成果14篇,另有1篇课题被2023年全省政法系统课题调研立项。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等监督管理,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二是抓好廉政教育。筑牢廉政意识和思想防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4场次、参观廉政教育巡回展、警示教育基地500余人次。三是严格执纪和责任追究。在市委巡察期间,发现问题15项并完成整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审务督察、作风巡查6次,大力整治慵懒散软、作风不实等行为;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1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7人。

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升司法透明度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是为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立审执全流程加快办理二是虚心接受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就我院2022年度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15项意见建议加强整改并反馈;对代表、委员在座谈会上提出的事项加大落实、督办和反馈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重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邀请代表、委员座谈交流、集中视察2次,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等130余人次

(二)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与市纪委监委沟通会商协调相关案件11件次;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对市检察院提出的5份再审检察建议经仔细审查后全部裁定再审;及时办理并反馈检察建议35份

(三)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活动;接受或邀请“海南新闻频道”、海南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我院工作7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案件1400余件;公开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审判流程各类信息2.5万件次。

2023我院全年收案22194件,结案19452件,结案率87.65%,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4名,在案多人少压力大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家事审判庭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立案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另有25名干警获得了省、市级奖励。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法院的工作与取得的成绩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关心支持、上级法院指导监督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一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要求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差距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司法能力还需提升三是司法责任制落实与审判权制约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压实五是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采取有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贸港建设和儋州洋浦高质量发展,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依法行好打击各类犯罪、保障民生权益、服务发展大局等各项工作职责。

一、聚焦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最大政治优势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定期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坚决反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潮。

、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有案必立”,持续优化立案服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黑恶、毒品、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妥善审理与化解涉民生、涉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解决行政诉讼“两高一低”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失信、规避执行等行为,推动儋州洋浦法治社会建设。

三、聚焦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省委、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依法做好涉房地产风险化解和重点项目司法保障工作;加大对中小投资者、规上企业的司法服务,加大对产业集群、重点园区和洋浦港等新兴业态领域的司法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护苗”三年专项行动,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深化“无讼”乡村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服务儋州洋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司法为民,始终坚持司法惠民有感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加强网上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开庭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大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多元力量化解矛盾;加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创建儋州新“枫桥经验”;持续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强化“如我在诉”理念,做深做实“惠民有感”。

、聚焦体制改革,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市法院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和司法机构整合;深化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方式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从改革要质量、要效率;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司法权行使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物质保障。

六、聚焦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守正创新的综合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持续开展作风巡查、审务督察等,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不负春光争朝夕,实干笃行谱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对党忠诚,恪守正义,勇于担当,赓续前行,为儋州洋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有关注解

 

1、

    五指山法院是全省首批探索跨区域系统化处理贷后金融案件的单位,今年以来受理的贷后金融案件数量巨大,因此案件增长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但如果不考虑这种超常规统计计算,我院案件增长率则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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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年9月,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了2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今后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考核将依据该28项指标进行,而结案率并非该28项中的指标。基于此,我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紧紧围绕28项指标展开审判执行工作,在不放弃结案率的情况下,更加注重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的有机统一。尽管结案率相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仍然在全省23个基层法院中排名4名,在10个收案数破万件的基层法院中排名1名(五指山法院除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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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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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蒙团文涉恶案件:从事货车运输业的被告人蒙团文、杨大军、杨许昌、谭永健、韦岳贤(后四人均已判刑)等司机,为了非法控制儋州市木材运输行业,对外省来到儋州运输木材的货车实施打砸行为,以达到恐吓威胁外省货车司机不敢来儋州市运输木材的目的。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蒙团文及其同伙目无国法,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却为达到其欺行霸市的目的,积极参与实施损毁他人合法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公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情节严重,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其犯罪特征及性质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蒙团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6、

    “三访四入五帮”:即以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为帮教对象,通过“三访”访家庭、访学校、访社区(村)的方式,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状况;通过“四入”深入宾馆、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四种治安重点区域,堵塞未成年人获取不良信息渠道;通过“五帮”帮助完成学业、掌握技能、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    

    诉讼过程中调解: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讼过程中调解。诉前调解是案件尚未立案前,先将案件信息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我院审判人员、特邀调解员、行业组织等多元力量先行展开调解;诉讼过程中调解是在案件立案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承办法官进行调解,是诉前调解的有力补充以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重要体现。

8、

    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①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②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③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④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9、

   行政诉讼“两高一低”指的是海南省行政诉讼案件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和服判息诉率低。

10、

    申诉率、服判息诉率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2023年截止12月31日,根据省高院数据统计,全省法院行政诉讼上诉率平均值为63.8%、申诉率平均值为19.03%、服判息诉率平均值为38.93%。2023年截止12月31日,根据最高法院建立的“云策”系统显示,我院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连续三年无申诉案件,申诉率亦是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11、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刑事犯罪。

12、   

    家庭教育令: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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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网上立案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南等16个省市开展的改革工作。相较之前当事人采用线下方式提出民事、行政二审立案申请,二审网上立案改革增加了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网上诉讼平台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线提出上诉申请、提交上诉材料渠道,由二审法院直接完成线上立案审查、上诉状副本送达等工作,不再转交原审法院,实现了二审立案全流程在线办理,最大程度缩短流转时间,大大减轻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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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分调裁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推行的一种诉讼机制改革,就是对所有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分流出来的简易案件由特邀调解员和专门的速裁团队进行诉前调解、速裁快审,疑难复杂案件交由繁案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的一种工作机制,目的是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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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裁程序:是一种“加速的简易程序”,在保留必要庭审要素的前提下,简化庭审、送达等诉讼程序,审理时间控制在30天内。如30天内因无法送达、当事人申请延期等情形无法审结的,则转为繁案或者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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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5万元(含)的简单金钱计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两个月内快速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标的额在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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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的案件若调解成功,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则立即立案审理并在诉讼过程中继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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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干警“十条禁令”:中政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分别为:①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②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④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⑤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⑥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⑦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⑧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⑨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⑩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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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了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确保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政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