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岗在行动丨儋州法院开展“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 2024-01-14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



为深入开展“护苗”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儋州法院以强化青少年法治观念,帮助学生群体提高反诈骗意识、掌握反诈骗技能为出发点,19日开展“权益岗在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邀请儋州市第二中学学生到法院旁听一起诈骗罪案件,通过公开宣判、法官以案释法的形式揭露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手段,提高学生们甄别诈骗手段的能力。


20224月份,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海龙”及其朋友(真实身份均不详)从事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及支付宝账号提供给对方用于收取诈骗赃款。2022430日,被害人徐某芳被人以为其办理网络贷款的方式诈骗50000元,被害人徐某芳被骗后将被骗资金分数笔转入诈骗分子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其中15000元转入李某提供给“海龙”等人使用的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收到该15000元后,李某于202243013时许,在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南沙路支行通过ATM机将该笔赃款全部取现并交给“海龙”等人,之后“海龙”以现金方式支付李某报酬1700元。20221115日,儋州市公安局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2023127日,李某退缴违法所得1700元至海南省财政性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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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诈骗分子利用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然与诈骗分子约好由其提供银行账户帮助诈骗分子接收诈骗款,并帮助转移、取现诈骗款,从诈骗款中获取分成,参与诈骗数额1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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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该案后,儋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彬结合该案实际情况,通过真实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例,为到场旁听的师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张彬法官结合审判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向学生们讲解了电信诈骗的特点,列举当前较为普遍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并告知相应防范措施,提醒师生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张彬法官告诫大家不要点击或扫描来路不明的网络链接、二维码,如果不幸遭遇了网络电信诈骗,要保持冷静,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及时止损。同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忌因为蝇头小利就随意出借或者出租以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以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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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旁听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这种“以案说法”的活动方式不仅让他们切身体会到了危险就在身边,对违法犯罪有了清醒的认识,还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了解,真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今后一定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代青年。

 

文字:陈家宝 张琪皎

编辑:张琪皎

图片 : 陈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