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扎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正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责

共受理各类案件4824件,同比增加1343件,上升38.96%;审结4770件,同比增加1324件,上升38.42%,结案率98.88%。法官人均办案数124件,同比增加43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053件,同比增加1423件;审结4024件,同比增加1397件,结案率99.28%,解决诉讼标的额140720万元。受理执行案件771件,同比减少80件;执结746件,同比减少73件;执结率96.76%;执结标的额15776万元。审结64件行政非诉案件,结案率100%。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大背景下,面对案件数首次突破4000件大关,法官员额数实际减少38%的实际情况,全院干警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实现了案件受案数、结案数,调撤率同步提高,发改率明显下降,审判质量全面提升的审判业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受理刑事案件643件,同比增加166件,审结635件,结案率98.76%,依法判处被告人739人。生效判决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6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1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结合儋州社会治安实际,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铁拳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行动年专项活动严厉惩处黑、赌、毒、黄、枪、抢、骗危害社会治安、侵犯公民财产、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受理此类案件435693人,审结430666人,全部给予刑事处分,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1人,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促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受理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24156人,审结121150人;受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735人,审结1735人;受理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860人,审结5860人;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审结1012人,有效促进平安儋州建设。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轻罪案件速裁机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回访犯帮教的延伸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23人,判处缓刑的48人,占39.02%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260件,同比增加1179件,审结3243件,结案率99.47%其中,受理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31件,审结630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1000件,审结998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1629件,审结1613件。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共调解民商事案件1632件;经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471,调解率52.8%,调解撤诉率68.0%,取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以关注民生为根本,重点审理好我市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整治环境、招商引资以及重点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征地拆迁和房地产纠纷案件190件,依法保障我市重点工程及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审判活动,依法保护了合法的民事权益,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148件,同比增加77件,审结146件,结案率98.65%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29件,占19.8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依法及时审理矛盾突出的涉农土地行政争议案件,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伤认定、土地征收、房屋登记、房屋拆迁等案件34件。落实与市政府、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把协调处理机制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案件24件,协调撤诉率29.63%。及时受理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4件,依法裁定20件准予进入执行程序,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

(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771件,同比减少80件,执结746件,执结率96.76%逐步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一是以强化执行管理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执行快速反应、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规避处置、暴力抗法应对等制度,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492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通过限制高消、限制出境、限制办理金融信用业务等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持续施压,促使他们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三是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集中移送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案件1118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7人,彰显社会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四是坚持严肃执法与人文关怀并举,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关注民生、体恤民情、注重和谐,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174万元。五是大力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执行积案件,缓解执行信访工作压力。

二、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严格按照省委、省高院有关司改任务的具体部署,以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制任制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有条不紊地予以推进,现在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落实情况

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院从20151月开始,按照《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了员额法官选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院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各项工作。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选任了42名法官(院领导6名、其他法官36名)作为过渡期员额法官,占省高院下达48名指标的87.5%。过渡期初任员额法官选任后,根据省高院《全省法院过渡期法官选任后人员转岗与调整配备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所占比例40%50%10%的要求,结合我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工作任务量,合理调配内设机构人员,任命了21名法官助理,配备书记员(含聘用速录员)42名、司法行政人员12名,具有法律职务的院领导全部选任为过渡期员额法官。在选任工作中,突出了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保证了85%的司法资源直接投入到司法办案工作中。

(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01531日起,我院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1、落实审判组织设置。根据法官员额情况,合理配备各业务庭的法官数量,并将具有法官资格的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综合部门法官编入审判业务庭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落实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独任庭及合议庭由主审法官制作、签发裁判文书机制,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与行政管理权责。

2、落实主审法官主导的司法责任。全面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突出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辅助人员以及书记员行使的职权,确保主审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转变审委会工作职能,明确审委会讨论议事范围。设立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和委员大合议庭,分别下设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类合议庭。每个委员合议庭均由3名委员组成,每个委员大合议庭均由4名委员和一名陪审员组成,委员大合议庭专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

3、落实类案参考及法官会议制度。将省高院为了统一裁判标准而选编的《类案审判参考》发放到每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并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法官在案件裁判中参考适用,确保裁判尺度相对统一。建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法官会议制度,刑事审判法官会议由7名资深法官组成,民事审判法官会议由12名资深法官组成,行政审判法官会议由6名资深法官组成,执行工作法官会议由9名资深法官组成。法官会议制度的功能在于主审法官向资深法官借脑办案,即主审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把握不准时,可以申请召开法官会议,由资深法官集中会诊。截止目前,各业务庭共召开法官会议16次,集体会诊案件20件,有效发挥了法官会议在审判业务上的指导参谋作用。

4、落实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在省高院制定的《法官业绩考评参考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我院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结合各项审判绩效指标,对法官实行平时考评和定期考评,重点考评法官办案、庭审、调研阶段办案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对法官办案情况、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予以通报。规定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带头开示范庭、观摩庭,明确院长以外的院领导、业务庭庭长、综合部门法官的办案数及参审数31日以来,院领导及庭长共主审办案2639件,占全院案件数4824件的54.71%此外,还规定院领导每周至少旁听2个案件庭审,通过指导庭审和案件审理,帮助法官提高司法能力。院领导共主持开示范庭12个,旁听案件审理125件。通过这些活动,充分体现了院、庭长履职的责任与担当,取到了以上率下的带头作用。

三、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庭审功能,确保司法公正。认真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突出庭审功能,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大力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制作《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在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庭前要求当事人认真阅读,庭审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宣读,并在《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名,推动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体系建设。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全院2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686件,陪审率为76.1%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新版审判流程软件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的管理和监控。积极探索司改后的审判工作管理模式,出台《裁判文书审查备案管理规定》、《民商事案件分类立案管理规定》、《执行类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案件审批管理,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落实审判质效月通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已评查案件73件;每月对日常案件进行常规检查,已抽查案件1531件,并根据评查结果,每两月进行一次集中讲评。注重加强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0.57%,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928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大局、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争取支持。认真办理人大监督的案件5件,落实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8条,协助人大、政协做好有关法院工作的专项调研工作6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司法公开服务平台,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程,截止日前,生效裁判文书上网3732篇,基本实现了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判决书全部上网,接受社会监督。启用案件唯一识别码,在每一份裁判文书上设定一个终身识别二维码,不但保证了案件信息的延续性和统一性,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对案件唯一码的扫描,全程跟踪办案过程,提高司法透明度。自今年75日启用以来,共有2283件案件使用了案件唯一识别码,使用率达100%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工作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结合新媒体时代对法院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软硬件资金投入,积极构建儋州法院信息化平台,该平台由门户网站、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短信平台、触摸屏系统、大屏公告系统六大系统组成,进而实现新闻宣传、庭审直播、网上信访、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开庭公告等信息化诉讼服务功能,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满足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

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儋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高度重视民生保障。以立案登记制和信访司法化改革为依托,加强窗口建设,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立案信访接待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改善诉讼服务设施,切实做好诉讼告知、诉讼指导、材料接收、法律释明等工作。我院还自行设计了《诉讼风险提示书》、《儋州市人民法院材料收据及补正材料通知书》等格式文书,有效提示诉讼风险,规范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流程,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54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3356件,深得当事人好评。强化对弱势群体的诉讼保障和司法救助,建立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依法对14件案件22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近5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能动司法化解纠纷。认真落实非诉衔接机制,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乡村。设立胶林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结合案件类型和地方实际开展巡回办案, 胶林巡回法庭对涉及橡胶纠纷案件深入农场、农村、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法制宣传、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显现,共受理各类涉及橡胶案件845件,审结845件,调解500件,撤诉270件,调解撤诉率为91.24%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农场及基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交通巡回法庭实行就地立案、巡回审理的办案模式,与市交警支队良性互动,搭建快速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工作平台。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045件,审结1045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97.7%,调解后自动履行率达100%,无一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挥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确实做好对适用非监禁刑罪犯的回访犯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共同破解社区矫正难题。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我院七个党支部与联系点海头镇七个村委会结对帮扶,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排民忧、解民难活动,共抽调干警220多人次,帮助基层村委会整治环境卫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国家法制宣传主题,以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法律课堂、模拟法庭等人民群众喜闻乐的方式,深入村镇、企业、学校等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3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5000多份。与电视台制作法制宣传栏目5期,以案说法,有效地增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推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信法、护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着力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

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

(一)注重理想信念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罗保铭书记、市委严朝君书记关于三严三实专题党课的要求,结合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人人争当公正为民的好法官、人人争当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活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以上率下,亲自给全院干警讲党课,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边查边改,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六难三案问题,下定决心解决 不干事、不担事、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等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抓好司法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强化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院。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明确岗位廉政职责,层层抓落实。坚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前往海口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十个不准,强化对我院干警八小时外业余生活的指导监督,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坚持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廉政监察员、特邀监督员、《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审判工作内外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4824份,回收4008份,回收率为83.08%。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核查所有举报。强化审务督察,对院党组交办的重点事项落实情况及工作纪律开展专项督察,确保法院清正,法官清廉,司法清明。

(三)有效提升司法能力。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年初制定《2015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内容包括法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审判业务培训等,并对培训对象、时间和方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大岗位培训、专项培训和业务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及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结合审判工作实战,深入开展院庭长开观摩庭示范庭活动,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训班4期,有效提升各类人员的司法能力,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常态,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此外,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举办法官沙龙3期,办好《儋州审判》内部刊物,鼓励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以调研促进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大力加强司法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和人事管理。完善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配备,争取尽快完成本院干警的职级配备工作。今年来,共提拔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6人,招录公务员5人,招聘人员29人,为审判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证。不断完善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努力使各项考核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院审判大楼及基层人民法庭的配套设施,为全院干警正常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办公办案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警务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办公办案场所的安全防范,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法警岗位练兵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范处置能力,全年共保障刑事案件开庭744次,押解人犯928人次,保障民事、行政案件开庭19次,配合执行案件276件,安全检查26697人次,处置突发事件61件,确保法院工作秩序和诉讼安全。

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在体制机制、思想理念、责任担当、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诉讼和执行案件结案还不够均衡,个别法官办案作风机械,缺乏结案管理的能力,少数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判后答疑不够、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个别干警素质不够高、作风不够实、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必将触及到更多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改革过程中必将遇到更多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增人减矛盾更加突出,法官履职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七、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委全会精神,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确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法治儋州,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儋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我们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好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为儋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要在省委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新《民诉法》、《刑诉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继续推进小额诉讼程序、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执行体制改革试点等司法改革项目。完善未成年人审判、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专业法庭审判机制,深入挖掘审判资源,加强胶林法庭那大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建设。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常态,积极探索新的审判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审判质效考核机制,落实各类人员的司法责任清单,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查等制度,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审判质效。

(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我们将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四)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儋州建设中积极作为。人民法院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承担着重大职责使命。我们要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铁拳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行动年专项活动,依法惩治 黑、赌、毒、黄、枪、抢、骗等严重危害儋州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各类犯罪,维护儋州地区社会安定。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立足审判职能,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儋州。注重法治宣传,建立完善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按照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等窗口建设,发挥好法院系统“12368”等诉讼服务平台作用。以互联网和现化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构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信息网络,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加大对执行难的整治力度,健全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六)坚持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完善高素质法官队伍培养机制,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强化责任与担当,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司法廉政建设,更加严格干警从业要求和制度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