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和公安联动,让被执行人无处藏身!

发布日期: 2023-11-10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8日下午5时许,儋州法院接到市公安局的电话,称东方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已经控制了赵某榜,让法院尽快派人对赵某榜实施拘留。

 申请执行人牛某达与被执行人赵某榜等人身体权纠纷一案,儋州法院判决赵某榜及其妻子赵某妹须向牛某达赔偿57369.57元。赵某榜、赵某妹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且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其所在村中均未能找到他们,致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实现。2022年,海南省二中院牵头与儋州法院、儋州市公安局签订了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人找物的联动机制。依据该联动机制,儋州法院对赵某榜、赵某妹等人开出了拘留证,并委托市公安局协助查找赵某榜、赵某妹等人。

  2023年11月8日下午5时许,儋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民警打电话给儋州法院承办法官,告知东方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已协助控制赵某榜。接到警情通知后,儋州法院迅速派人连夜驱车赶往东海派出所。经过对被执行人赵某榜进行教育和沟通后,其认识到了错误,并积极筹到10000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鉴于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且其认错态度较好,儋州法院决定不对其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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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人民法院依靠公安查人找物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院的执行案件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导致执行人员没有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的线索中。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人找物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部分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

文字:蔡玉谷

编辑:张琪皎

图片:执行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