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6年,我院在市委及上级法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责

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000件(含旧存),同比增加3065件,上升62.11%;审结7914件,同比增加3324件,上升72.42%;结案率98.93%。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230件,同比增加2063件;审结6174件,同比增加2300件,结案率99.1%,解决诉讼标的额2.885亿元。受理执行案件1514件,同比增加749件;执结1484件,同比增加771件;执结率98.02%;执结标的额13172.0394万元。审结107件行政非诉案件,结案率100%。在继续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大背景下,面对案件大幅上升,法官员额明显减少的实际情况,全院干警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实现了案件收案数、结案数、调撤率同步提升,发回重审改判率明显下降,审判质效逐步提高的审判业绩。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受理刑事案件668件,同比增加23件,审结663件,结案率99.25%,依法判处被告人914人。生效判决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0人。一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深入开展铁拳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行动年专项活动,坚持从重从快的原则,严厉惩处抢、毒、骗、黑、枪、赌、黄案件230366人,突出打击毒品犯罪案件8090人,为促进我市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优化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我市被列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重点整治地区的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在法律适用上坚决做到顶格判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6129人。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三是严惩职务犯罪。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持续对职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了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22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60人,对25人适用非监禁刑,占41.67%。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回访帮教、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邀请学生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483件,同比增加2109件,审结5433件,结案率99.09%。其中,受理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38件,审结738件;受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农村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1813件,审结1787件;受理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纠纷案件2932件,审结2908件。一是我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共调解民商事案件3142件;经协调,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867件,调解撤诉率73.79%,取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二是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妥善化解纠纷。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后受理家事案件276件,结案268件,调解率76.2%,促进家庭和谐。审结人身损害案件1676件、劳动争议案件49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三是以服务大局为重点,能动化解纠纷。重点审理好我市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整治环境、招商引资以及重点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征地拆迁和房地产纠纷案件48件,依法保障我市重点工程及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共受理行政案件250件,同比增加82件,审结249件,结案率99.6%。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1件,占14.1%。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依法及时审理矛盾突出的涉农土地行政争议案件,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伤认定、土地征收、房屋登记、房屋拆迁等案件79件。落实与市政府、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把协调处理机制作为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和程序要求,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案件25件,协调撤诉率32.11%。及时受理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7件,依法裁定68件准予进入执行程序,有效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

(四)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514件,同比增加749件,执结1484件,执结率98.02%,逐步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一是执行联动化解执行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落实由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牵头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全国查控。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与有关单位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暴力抗法应对、财产调查等联动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联合各执法部门强制执结了16多件社会影响较大的骨头案,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向社会曝光304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办理金融信用业务等惩戒措施,持续施压,促使12件案件1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485万元。如:被执行人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因慑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公司参与大项目招投标,主动履行债务200万元。三是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开展执行大会战活动,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56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将56名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维护司法权威。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高度重视民生保障。以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为依托,加强窗口建设,提供热情、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立案信访接待窗口、诉讼事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改善诉讼服务设施,规范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流程,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三十条规定,切实做好诉讼告知、诉讼指导、材料接收、法律释明等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强化对弱势群体的诉讼保障和司法救助,建立 “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对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195万元,彰显司法关怀。

(二)能动司法化解纠纷。认真落实非诉衔接机制,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20163月,在那大镇政府设立那大巡回法庭,与胶林巡回法庭合署办公,针对那大镇辖区内属于我院管辖的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范围内涉及橡胶纠纷的民事案件进行巡回办案,法制宣传、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显现,共受理各类涉及橡胶案件428件,有力地维护了那大地区及农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交通巡回法庭实行就地立案、巡回审理的办案模式,与市交警支队良性互动,搭建快速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工作平台。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982件,结案率调撤率调解后自动履行率100%,无一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创五建中心工作,发挥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我院各党支部与联系点村委会结对帮扶,深入开展一对一精准扶贫活动,共抽调干警800多人次,帮助基层村委会化解社会矛盾,整治社会环境,维护基层农村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共同破解社区矫正难题。结合国家法制宣传主题,以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法律课堂、模拟法庭等人民群众喜闻乐的方式,深入村镇、企业、学校等地大力开展普法宣活动36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6000多份,以案说法,有效地增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推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信法、护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016年,我院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三、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的管理和监控,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改革,完善讨论案件准入和议事规则。积极探索司改后的审判工作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审查备案管理规定》《执行类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案件审批管理,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落实审判质效月通报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已评查案件54件;每月对日常案件进行常规检查,已抽查案件546件,并根据评查结果,每两月进行一次集中讲评。注重加强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9.82%,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1769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

(二)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解决诉讼难问题。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程,截止日前,生效裁判文书上网5866篇,基本实现了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判决书全部上网,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增计划,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全院6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942件,陪审率为96%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结合新媒体时代对法院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软硬件资金投入,积极构建儋州法院信息化平台,该平台由门户网站、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短信平台、触摸屏系统、大屏公告系统六大系统组成,进而实现新闻宣传、庭审直播、网上信访、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开庭公告等信息化诉讼服务功能,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满足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一)努力破解难司法改革面临的难题。在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协助上级部门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审判人员保障制度。积极争取落实司法雇员制,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严重不足困难。配合省高院做好员额法官二次选任方案,弥补我院退休、调动空缺的法官员额,确保有足够的审判资源完成不断增加的审判工作任务。采取多种措施内部挖潜,提高司法效率。如合议庭可采取一陪二二陪一的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缓解法官员额不足问题;总结推广庭前证据交换,庭审集中争点辩论,提高实质合议效率的有效做法,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宣判率;借鉴陵水法院调解法官、调解专员的经验,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有效减轻案件压力;召开法官会议58次,为疑难案件诊脉把关,确保审判质量。

(二)推行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把握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法院的有利契机,按照省高院《关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形成我院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探索执行工作裁决权和实施权相分离的新模式,将执行实施权改革为法官主导下执行警务化运行新体制,落实执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充实执行力量,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执行警务中队,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协警在法官主导下,依照法官签署的法律文书,完成执行事项的具体实施。此外,在保留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参与法官选任和遴选通道的前提下,拟将法官助理、书记员纳入司法警察序列给予司法警察待遇以提高职业保障。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公正、制约执行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升执行工作、执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制度机制,为全省法院司改革工作做出责任担当。自20161月起,正式实行主审法官主导下执行警务化新体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执行警务中队,加大强制执行威慑力。完善执行中介机构选定社会化、司法拍卖网络化机制,率先实现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向社会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评估、鉴定、拍卖中间环节,节约司法运作成本。今年来,共受理委托评估、鉴定案件32件,在淘宝网成功拍卖物品16件,为申请人节约成本30多万元,极大地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三)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上半年,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按照最高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的有关会议精神,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具有婚姻经历、审判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审判人员组成,并配备专门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确定身份关系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等家事案件,积极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发展。

此外,我院还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轻处理法庭确认工作机制,落实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扩大范围试点工作、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贯彻执行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加强法院标准化工作建设等,以司法改革和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五、着力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

(一)注重理想信念教育。下大力气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向中央、省委和市委看齐,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增强对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的三个认同,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以上率下,亲自给全院干警讲党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学习教育与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在全院开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大讨论活动,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六难三案问题,下定决心解决 “不干事、不担事、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等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2016年,我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儋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狠抓司法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院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守得住底线,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从严管理,严格落实 “五条禁令十个不准,强化对我院干警八小时外业余生活的指导监督,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坚持从建立完善符合审判规律与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入手,落实廉政监察员、特邀监督员等制度,加强对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准确握好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干警违法违纪零容忍,有针对性地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三)提升审判能力水平。年初制定《2016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审判业务、法治理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等内容,重点培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修订的26部、制定的4部法律及最高法院颁布的22个司法解释。增加年轻干警培训机会,突出实战演练,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有针对性的提高审判人员特别是年青法官的司法能力,以适应审判形势需要,保证国家法律制度的准确实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办好《儋州审判》内部刊物,鼓励干警结合审判实践撰写论文,参加应用法学研讨,发挥以调研促进学习、促进业务建设的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照法治建设新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在体制机制、思想理念、责任担当、工作方式、司法能力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诉讼和执行案件结案还不够均衡,个别法官机械办案,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少数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判后答疑不够、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少数干警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必将触及到更多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改革过程中必将遇到更多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案增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法官履职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七、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为儋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积极推进平安儋州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活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继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积极主动为儋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坚决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争取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我院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努力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