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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及时处理一起涉非典事件
  发布时间:2003-09-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5月26日下午,儋州法院预防“非典”领导小组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一件涉“非典”事件,得到肯定。

5月26日下午3时35分,儋州法院退休干部陈维伯及其家属一行4人携带行李进入儋州法院大院宿舍楼。当时值班人员敏感地意识到:这一行4人有可能刚从外地回来,因这位退休干部的女儿等人一直在广东地区工作、生活。值班人员迅速将情况向儋州法院预防非典领导小组报告,小组领导极为重视,亲自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市预防非典办公室报告,同时,与市120联系,要求派员到场处理。

3时55分,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儋州法院防非典办相关人员会同市医务人员到该退休干部家中,了解有关情况。得知四人刚从广东花都市探亲回来。在医务人员对他们进行体温测量,未发现异常情况后,陈副院长当即要求他们不要离开住所,并要求儋州法院值班人员对其家庭成员进行监控,等待院里研究决定后作出处理。

第二天上午8点30分,儋州法院防治“非典”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专门研究进一步对陈维伯一家4人采取就地监控措施的方案,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对陈维伯一家(4人)采取就地隔离措施14天,限制其一家(4人)不得出入离开住所,违反规定将采取强制措施,并与那大镇卫生院联系,由医务人员一天两次定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检测,做好居住环境的消毒工作,儋州法院防治“非典”办公室成员与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监控措施的落实。陈维伯同志对儋州法院采取的措施表示理解和接受。

院预防非典领导小组的这一决定以及处理这一事件的态度、措施得到了干警的普遍支持,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市预防非典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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