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天涯法律网 近日,儋州法院东成人民法庭采用巡回办案方式,成功调解了五宗民间借贷纠纷,化解了当事人十多年的积怨,使当事人恢复了往日亲情和睦,维护了其家庭内部的团结,在当地成为美谈。
原告赵代琼分别诉赵光寿、赵代康、赵代昌、李发丹及赵攀位五宗民间借贷纠纷,案情基本一致,即原告赵代琼于1992、1993年分别借款给五位被告,十多年来,原告屡次追讨,均未能追回借款,遂诉至东成法庭。东成法庭收到诉状后,当日即予立案,并于当日赶到五位被告的住所地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诉讼文书。送达过程中,办案人员才得知五被告与原告均是亲戚关系,有的还是原告的亲叔叔、亲兄弟。原、被告之间感情本来很好,但因追索借款原告已与五被告关系闹僵,双方反目成仇,互不来往。原告还因此受到众多亲戚的排挤。由于该五宗案牵扯到亲情关系的和谐,东成法庭的法官们意识到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如不能帮助当事人和好,恢复亲情和睦,即使案结了事还是未了,收不到好的社会效果。于是,法庭决定巡回上门调解,到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以期能化干戈为玉帛,既解决纠纷又挽回亲情。
2007年12月10日,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赶往五个被告所在的黄玉村,挨家挨户地上门找被告调解,但几乎所有被告都称没向原告借过钱,认为原告是在诬陷,表现出对原告的极度不满,个别被告甚至闭门不见,调解工作比预想的要难得多。无论办案人员如何耐心析法明理,几个被告都强硬地表示拒绝还款。办案人员在向被告逐一释明有关借贷法律规定及有关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后,只好暂停调解。
调解工作虽然陷入僵局,但东成法庭的法官们并未知难而退,庭长陈永光立即召集全庭干警商议新的调解方案,大家一致认为还是要继续运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到当事人所在村处理这五宗案,但应邀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协助调解。
第二天中午,在当地村委会干部的陪同、协助下,办案人员再次到黄玉村逐个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详细解释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劝其应客观对待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有否定原告主张的证据应及时向法院提供,不予理睬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村干部也从维护家庭内部团结的角度劝说被告要实事求是,不要因为两三千块钱而割裂血脉之情。经大家齐心协力的耐心劝说,有些被告慢慢理解并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其中有些被告还有抵触情绪,办案人员便请已与原告达成调解的被告帮助沟通,也得以调解成功。因有一个被告外出未归,其案尚未调解,办案人员不顾天色已晚,坚持等到该被告回家。该被告回家见到此情景后,被法官的工作态度和精神所感动,很快就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经过法官情理法并用地诚心调解,这五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从立案起不到半个月即调解结案。更重要的是,原被告之间相互达成了谅解,恢复了以往的和睦亲情。
(据东成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