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天涯法律网 近日,儋州法院白马井人民法庭符益伸法官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在一天之内连续调解3宗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10月9日上午,符法官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法庭,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约9时半,当事人李文豪和李卫莉一同来到白马井法庭,要求法庭给予办理离婚。负责接待的符法官迅速给当事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审理。经查明,原告李文豪与被告李卫莉经自由恋爱后,于2000年6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同年11月11日生育一男孩李某。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打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同财产有冰箱、电视机、消毒碗柜各一台,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对离婚问题均无异议,但对儿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争议较大,相持不下。符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请求理由和各自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后,开始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逐一进行调解。根据原、被告双方都要求抚养婚生子女的请求,符法官着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其多从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女方若抚养小孩可能不利于今后再嫁等因素考虑。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250元这项请求,被告认为原告的要求过高,只同意每月给付150元,符法官则着重做原告的工作,让其考虑农村当地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般标准等实际情况。关于案件受理费的负担,符法官让双方从各自的收入情况考虑,条件好的可以负担多一些。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就上述三项争议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男孩李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5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签字后,双方均满意地离开了法庭。
下午上班后,符法官根据工作安排,电话联系了一宗民间借贷案件的三名被告。得知三被告有偿还借款的意愿后,符法官不失时机,马上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最后,符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在利息方面做出了让步和妥协,达成了被告借款人王某于2007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息22000元,其他两名被告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调解协议,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此时已过了下班时间,但符法官想起了手上未结的一宗8月底曾调解过的离婚案件。该案在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已由符法官进行了初步调解,因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当时符法官感觉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仍然有继续调解的可能,遂决定采取“冷处理”的办法,把案件放一放,留给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待案件有转机后再调。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得看看情况怎样了。符法官遂拿起电话,分别联系了原、被告,在与双方交谈的过程中,符法官了解到双方都有和好的意愿,于是决定趁热打铁,立即着手进行调解。事不宜迟,符法官当即叫上书记员一起乘车赶往原、被告曾共同经营的“天然早餐店”,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番劝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重新和好的调解协议。待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名,办好相关手续后,符法官才和书记员踏着夜色返回法庭。
(据白马井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