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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实行人性化管理 干警情绪不好可以休假
  发布时间:2008-04-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海南经济报 最近,记者从儋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首次作出《对干警进行人性化管理实施意见》,并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根据该“意见”情绪假制度,法院干警因自身的身体不适或在日常生活、家庭关系、人际交往中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导致思想波动较大,情绪很不好,严重地影响正常工作的,在不影响部门及审判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向部门领导说明原因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每位干警每月可休1至2天的情绪假。在体检制度中规定,全院干警和离退休干部每二年不少于一次身体检查。生日制度中规定法院统一给每位干警过生日,每位干警生日的当天,将会收到由院长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给予的温馨祝福及生日礼品。抚恤金制度规定本院干警和离退休干部死亡、在职干警父母、配偶死亡给予一定的抚恤金,并敬献花圈。此外院领导走访制度规定,干警住院,领导必访;干警家庭发生矛盾,关系紧张,领导必访,协调化解;干警因意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家庭特别困难,领导必访,排忧解难。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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