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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妇女维权周活动 儋州市法院模拟法庭进乡村
  发布时间:2008-04-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天涯法律网 2008年3月7日,为配合省妇联开展“法律进乡村,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儋州市人民法院应省妇联的邀请,在儋州市那大镇那恁村委会四楼会议室举办了一场离婚诉讼案件的模拟法庭审理活动。省妇联副主席李幼伍、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符芳华、儋州市妇联主席刘文霞以及那恁村委会60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儋州法院张一敏院长到场对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进行了指导。

李幼伍副主席首先在模拟法庭开庭前作了简短的讲话。她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维权周活动,宣传妇女维权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让广大妇女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她希望通过模拟法庭,让妇女了解法院开庭审理民事纠纷的基本程序,以及如何收集证据和在法庭上举证、质证,当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新型妇女,共同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海南社会和谐作贡献。

上午9时半,庭审活动开始。由那恁村委会干部扮演的夫妻俩即原、被告,在审判长的引导下,逐一按照规范的庭审程序,进行陈述、答辩、举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担任审判长的林淑芳法官在庭审中,不时用通俗的语言对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问题做详尽的解释和说明。整个庭审活动进行得紧张有序。扮演此次庭审被告的张庆放说,通过参加此次模拟“庭审”,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对如何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认识。到现场旁听的该村委会村民符美代也深有感触地说,旁听了庭审,不仅懂得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也通过这个案例深刻领会到,妇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知法、懂法、用法,走依法维权之路,我们妇女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强、自立,不依赖他人,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张一敏院长在庭审结束后作了发言,他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妇女在处理家庭纠纷尤其是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进行维权,非常重要。儋州法院今后将大力支持、配合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宣传《婚姻法》等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妇女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儋州法院供稿)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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