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儋州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8-12-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高院新闻宣传中心 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在儋州市委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公安、边防、相关镇政府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制权威,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2000年,彭某因儋州市东成乡文柏村村民王某等36人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发生纠纷,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多次处理未果,后诉至法院。2006年6月,经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被告王某等36人返还承包的680亩土地。

彭某申请强制执行后,为促使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儋州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执行员多次到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均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今年5月和7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副院长傅勤先后对该案作出了批示。

儋州市人民法院在院长亲自出面,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该院及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向市委汇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儋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晶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并亲自协调公安、边防警力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经过周密的准备,今年11月19日上午,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的协调下,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领200名公安干警,东成镇政府组织30多名干部配合执行此案。当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执行指令,参加执行人员和60多名施工人员,迅速、有条不紊地展开清除现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听劝导进行干扰和阻碍,该院当场依法扣留了12名被执行人,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清理,执行人员清除了近680亩的小叶桉、橡胶等地上附着物。经批评教育后,被扣留的12名被执行人中,除了2人因在执行现场暴力抗法且经教育拒不悔改被依法拘留外,其余10人承认错误,并写了保证书,该院对他们解除强制措施。儋州电视台当天应邀到执行现场录像制作成专题片,并于次日晚上播放。该案成功执结,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收到了执行一案宣教一片的效果。

(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

邮编: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