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儋州法院推出新制度 法官可休“情绪假”
  发布时间:2009-02-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本报海口2月15日讯(记者 林莹)如果法官心情不好,可以申请告假,这样的解压调节的休整每个月可申请2天。记者今天从儋州法院获悉,该院推出的“情绪假”制度法院文化建设的一大亮点,深得法官好评。

  据介绍,儋州法院在“情绪假”制度中明确,法院干警因自身的身体不适或在日常生活、家庭关系、人际交往中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导致思想波动较大,情绪很不好,严重地影响正常工作的,在不影响部门及审判工作安排的情况下,向部门领导说明原因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每位干警每月可休1至2天的情绪假。

  法院院长张一敏介绍,这样的举措是为了确保法官的办案质量。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

邮编: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