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申请执行人海南儋州市凯立商业城(下称凯立商城)与被执行人儋州椰亨商业城有限公司(下称椰亨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儋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晶听取儋州法院执行该案的工作汇报后,作出批示,由政法委牵头,制定了法院主办,公安大力支持,那大镇政府密切配合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执行领导小组。政法委副书记钟广定主持召开参与执行各方协调会,儋州法院张一敏院长对执行方案进行了详细分工,周密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该案的执行工作万无一失。
3月20日上午9时,市公安局50名干警在执行现场凯立商城拉起了警戒线,严阵以待,维护着执行清理现场秩序;现场内,儋州法院执行庭法官和法警队全体干警在羊圣明副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动情晓理,陈明利害,不厌其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使该15户清理对象一改初衷,主动搬出执行清理现场。
至此,申请执行人凯立商城与被执行人椰亨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最终以和谐执结而圆满地划上了句号,该案的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