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省高院孙明宇副院长来到儋州法院视察工作,具体了解该院的执行工作及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进展情况。该院张一敏院长及羊圣明副院长将该院有关执行工作情况做了汇报。
自2008年8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该院列入清理范围的积案共64件,其中重点案件44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0件。截止5月中旬,该院的两类执行积案即可全部清结。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该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强制执行了一批案件。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该院联合公安、边防及当地政府强制执行了15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白马井南庄村委会长塘村土地侵权案、彭森明与东成镇文柏村委会翰苑村38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彰显了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强制力。三是关注民生,对特困当事人实施救助。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8月,该院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执行司法救济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截止目前,该院共发放了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有效地缓解一些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儋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孙明宇副院长对该院的执行及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该院下一阶段的执行和清案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清案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逐步使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孙明宇副院长还冒雨实地考察了该院立案审判大楼的建设施工情况。(儋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