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儋州法院白马井法庭积极配合下,促成了一起在当地影响极大的命案的民事补偿达成协仪。由白马井镇欢乐谷歌舞厅老板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15万元。该案民事补偿的和解解决,及时化解了因该案引发的各宗族间的矛盾,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利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基层的社会和谐。
2009年1月9日晚10时,符某(男,16岁,儋州市白马井中学学生)与同学朋友在白马井镇某歌舞厅消费时,被来该歌舞厅消费的白马井镇南庄村青年殴打,经白马井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符某死亡后,其家属认为符某的死亡是该歌舞厅老板及其治安人员在发生殴打时袖手旁观,不采取任何措施去制止、不及时报警导致的,因此要求该歌舞厅老板赔偿其死亡赔偿金219940元、丧葬费967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合计329618.5元。而该歌舞厅老板认为符某的死亡不是其安全设施导致的,而是刑事犯罪致害者行凶所致,赔偿的主要责任应是凶手,而不是其歌舞厅,其歌舞厅所应承担的只是补充赔偿责任。现受害者家属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故不同意全部赔偿,只愿意最高赔偿3万元给死者家属作为补偿。
因凶手无力支付被害人的各种损失,被害人家属情绪失控,到当地派出所聚众闹事,认为当地公安机关袒护凶手,毁坏派出所的门窗、办公桌子、椅子等财物。并数次到歌舞厅老板家闹事,多次到白马井镇政府、儋州市委、市政府聚众上访。此案引发的纠纷严重影响我市的社会稳定,成为该地区的安全隐患。为及时化解这起案件引发的矛盾,促进白马井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在市委有关领导的牵头下,白马井法庭联合公安、检察院及当地镇府对此案进行调解,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曾于3月12日、4月2日、5月20日、6月15日四次组织受害者家属、歌舞厅老板进行调解。各职能部门人员逐个做双方当事人的开展调解工作,讲法律、摆道理,但由于双方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致使无法达成协议,调解工作一度陷入进入僵局。
白马井法庭干警对该案的调解工作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相反,他们知难而上,发挥其在诉讼调解中的优势和经验,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主张采取冷处理的办法,法庭的建议得到了各部门肯定和支持。法庭也一直跟踪此案的进展,时机成熟后,他们趁热打铁,于8月10日,联合各职能部门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等多种方法耐心细致逐个做双方的工作,指出被害人家属对其计算的赔偿标准不准确,其应适用农村户口计算标准(一年3791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要求为10万元过高,因为海南省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最高为5万元,被害人家人的要求各种费用应在13万左右;同时这些损失理应由凶手来赔偿,老板只能负补充赔偿责任等等。采取其他过激的行为是不对的,只有听从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解决才是唯一的出路。讲明利害关系,说明风险责任,经过法庭干警和风细雨调解工作,在情与法的交融下,非诉双方终于达成由欢乐谷歌舞厅老板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15万元作为补偿的协议。
至此,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民事补偿的调解划上了句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