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儋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任命何良婵等20名同志为儋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圆满结束,人民陪审员总数共32名,达到了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这批新任人民陪审员经过培训后即可正式上岗。
增选人民陪审员,是该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重大举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基层人民法院陪审员的数额应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以及满足上级人民法院从本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确定。今年五月,省高院确定该院20名人民陪审员增选名额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部署研究,联合司法局制定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人民陪增选工作。
由于这次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支持,成为增选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为此,院党组及时向市委、市人大作就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做了专题汇报,得到市委、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市人大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并就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一是联合市司法局在儋州电视台上发布人民陪审员增选的名额、应具备的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报名。二是向全市各机关、乡镇、国营农场、企事业单位发出协助函60份,要求协助该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截止2009年6月5日,共有32人报名,其中22个单位推荐人选28人,以自荐方式报名参加的4人。
严格把关,注重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确定推荐人选后,该院认真贯彻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要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实际参与审判活动的可行性的指导思想,从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的角度出发,联合市司法局立即着手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能否实际参与审判活动等方面深入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提交院党组讨论,最终由院党组确定了20人的名单并提请人大任命。
这次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又有群众威信高、品德好、有能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除汉族外,还包含有黎族、苗族、瑶族、壮族等各族同胞,人民陪审员队伍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有利于发挥人民陪审员特有的作用。
事实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四年多来,人民陪审员通过广泛地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不仅传达了社情民意,加深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进了司法公正,进一步宣传了法院,弘扬了法制,提升了法院形象,还有助于对法院工作实行最广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