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社会治安整治”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责任,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涉诉信访工作形势的明显好转,更加有效的促进儋州社会和谐稳定,为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儋州法院决定从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
此次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的范围是:截至2009年底前尚未息诉罢访的涉诉来信和来访,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和人民法院受理的涉诉信访积案。
通过集中清理活动,确保绝大多数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一是摸清底数。二是化解积案。三是健全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各项制度。
清理活动共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集中化解、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在第三阶段中,一是要做到化解息诉。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逐案进行化解。二是要做到疏通出口。对于经过一次性司法救济仍有实际困难的,积极争取纳入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的范围。对涉诉信访案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终结的,协调党委政法委做好责任主体的移转工作。三是要做到依法处理。对于违法上访人员,要进行批评训诫;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于非法代理上访牟利的信访中介,以及组织、策划、煽动聚集上访的不法人员,要及时协调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