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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四村民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0-06-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口晚报5月31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许平飞 李应贵)近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儋州市人民法院移送一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件,4名光村镇屯积村村民被提起公诉。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29日上午9时许,儋州市政法委工作组会同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儋州市光村镇政府等部门在光村镇老市场进行清理整治时,因光村镇屯积村村民王某康、王某可、王某其阻碍执行公务,同年1月30日儋州市公安局对王某康、王某可、王某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1月30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王某基、王某梅、王某珏、苏某某伙同光村镇屯积村委会沙地村、西边村、东方村等村庄约100多名村民聚集在光村镇政府大门处,要求镇政府将王某康、王某可、王某其3人释放回家。其无理的要求得不到实现后,村民几次欲冲入镇政府一楼内的接待室内殴打林程书记,在场的公安干警和边防武警将闹事的村民隔离到接待室外,但外面的群众仍不断往里冲。

  这时,被告人王某基、王某梅等人与村民伙同被告人王某珏、苏某某等村民捡起石头扔向政府的工作人员、警察及警车。有的村民拿来多个烟花炮竹点燃后对准政府大院内的工作人员、警察射击,有的村民将镇政府的“光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牌匾摘下丢弃。公安干警见状立即抓获被告人王某基、王某梅、王某珏、苏某某,在场闹事的村民才分散逃离现场。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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