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今年来,儋州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案件处理的新机制,认真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试点工作。1-6月,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7件,结案35件,其中采取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9件,撤诉率为54.29%,撤诉率创新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认真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强化协调办案理念。今年4月,省高院确定儋州法院为行政诉讼适用简易程序改革试点法院,儋州法院行政庭制定了一系列便于操作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每个程序。并要求法官从立案、庭前、庭审三个环节找准协调的切入点,用灵活协调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矛盾。首先是立案疏导,在案件受理前及时与市委、相关行政部门沟通,了解争议焦点,提出解决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协调工作;其次是庭前交流,在庭审前,由主审法官召集各方当事人到法院座谈,分别听取诉辩理由,并根据诉争焦点,捕捉协调契机,提出解决方案;最后是“温和审判”,让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运用“拉家常”的方式交流,利用融洽的审判氛围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为协调做好准备。截止目前,共对9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主动撤诉4件,效果明显。
二、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的新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化解“官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一是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灵活运用和解、协调方式处理行政诉讼;二是对原告起诉的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及原告起诉的理由或诉讼请求明显不当的案件,办案人员依法明确指出其不当之处,做好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动员其撤诉;三是对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宜简单判决维持或撤销的案件,或判决后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案件,努力通过庭外协调促使行政机关自行完善或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得以理解,自愿撤诉;四是对一些难以协调、一度进入僵局的案件,邀请庭长、院长出面协调,多元化解决“官民”纠纷,化解行政争议。
三、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共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的长效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其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行政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同时将行政审判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争取市人大的理解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