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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首例网络名誉侵权案 多次调解后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0-10-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南岛晚报

  近日,儋州法院成功调解某农业科学院研究员蒋某诉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2009年12月4日19时19分,名为“揭开那恶魔的面具”的网民在被告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天涯社区———天涯杂谈上,发表了标题为《中国法律就不能制裁他》的帖子,由于该帖中虚构低级的黄色信息,侮辱、诽谤原告蒋某,原告发现该有害信息后于向被告举报投诉,被告于今年1月17日21时34分删除该信息全文。原告认为被告作为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有对其信息平台中存在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信息进行删除的义务。但被告自原告要求删帖后并没有及时删除该有害信息,造成了原告名誉、精神、事业上遭受到严重的打击,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于今年6月25日特向儋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提供发表侵权文章作者的个人资料。

  该案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在其主办的天涯社区网上连续5日刊登声明,向原告致歉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给付原告补偿金人民币200元。儋州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网络侵权案件就此结案。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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