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二年来,儋州法院以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新局面,极大的缓解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难以执行的矛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儋州法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建立调解工作指导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了《儋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进行有效指导,主管院长和庭长发现案件有调处可能而未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指导案件承办人从何处下手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案件承办人调解不成,分管院长和庭长亲自主持调解,穷尽一切方法将案件调解成功。
二是加强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到院之初,案件承办人就循序渐进的对原告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要求过高的情况,根据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指导其按照应该承担的比例,计算出应该赔偿的数额。并帮助被告人剖析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被害人及家庭造成的伤害,告知其积极赔偿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刑事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的刑事政策。
三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中。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前,抽出适当的时间让当事人双方自己协商,如果能够自行调解,不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而且还提高了诉讼效率;在开庭时,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被告履行能力,讲明案件的成因、危害及后果,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对民事赔偿达成共识,在必要时,法官可以居中调解,促成调解成功;对于在庭前和庭后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在案件下判前以一定的方式让当事人知晓利害关系,督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借助外力促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儋州法院刑事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体会到,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除了靠审判人员努力外,还要依靠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对于案件复杂、涉及面广、调解难度大的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及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它组织和人员参与调解。
五是强化刑事法官的综合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首先要培养法官的“公心”,要平等的对待附带民事原告人和被告人,把握好调解工作的“度”,在做调解工作时,要用真诚换取当事人的信任;其次是法官要有“耐心”,在调解时,对于情绪过激的当事人要保持足够清醒的头脑和耐心,在倾听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及时平衡双方的情绪,力争使调解达到理想的效果。再次是要处处“细心”,法官对案情的了解,不能拘泥于卷宗材料,还要深入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当事人心理,找准突破口和平衡点,把握时机,及时促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