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讯(记者 张三清 通讯员 钟振强)去年来,儋州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刑案的陪审工作,近日采取五项措施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切实改变了以往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推动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2010年,该庭共计审结案件405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268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23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高达86%。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提出抗诉,办案质量与效果得到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该院主要做法:一是在开庭前,主审法官及时通知陪审员阅卷,与陪审员讨论案情,向陪审员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必要资料,使陪审员熟悉案情,掌握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及疑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审理案件中的特殊性,让陪审员充分参与庭前社会调查和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三是在庭审中,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主观能动性和陪审权利。四是在合议庭评议阶段,主审人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案情及运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陪审员的陪审权利。五是在案件判决生效后,陪审员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适时进行跟踪和回访,了解掌握他们回归社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