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制时报讯(记者 林鸿河 通讯员 钟振强)日前,儋州法院民庭法官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较好地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刻内涵。
夫妻闹离婚 法官促和好
民一庭法官李永远几经波折、苦口婆心,将一桩即将破碎婚姻成功调解和好,使得夫妻破镜重圆,双双把家还。
陈某(女)和庞某结婚以来,男方经常外出赌博,不顾家庭与孩子,并常因家庭琐事打骂女方。2011年2月22日,女方向该院起诉离婚。为做好庭前的调解工作,李永远亲自前往庞某所住的那大镇洗脚水村了解情况。第二天在法院调解室,李法官对夫妻二人说:“离婚对你们来说也许双方都得到解脱,但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之间要包容、谦让、要忠诚……”但此时,陈某还是怒气未消,坚决不同意和好,李永远只好先给当事人留下联系电话,劝说双方回家仔细考虑。第三天,陈某终于给李永远来电称欲和好。李永远立即抓住时机,再次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表示重归于好,并在调解和好协议书上签字捺印。
吃饭车被盗 饭店终赔偿
今年2月3日中午,原告符某骑一辆本田牌摩托车到被告黄某经营的饭店吃饭时,将车停放在饭店保安指定的停车场内。到晚上8时,当符某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摩托车被盗,于是就拨打电话报警并要求店主黄某赔钱。符某于2月25日将黄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丢失摩托车的经济损失7430元。
该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张晓敏接到案件后,立即到案发地找黄某开展调解工作,黄某起初不承认摩托车是在她的饭店被盗,更不同意赔偿。张晓敏耐心地向黄某讲明诉讼风险,饭店没有尽注意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张晓敏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黄某一次性赔偿4500元给符某。
事后,张晓敏还建议黄某加强饭店安保管理工作,保护好顾客的车辆及财产。黄某握着张晓敏的手感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今后我会多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饭店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