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今年以来,儋州法院东成法庭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司法作风转变年”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在审判实践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不断探索调解技巧,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用实实在在的审判业绩来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今年上半年,在审结的102件各类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98件,调撤率为96.07%,调撤率创出新高,通过和谐方式有效地把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是坚持立案前调解。通过边立案、边调查、边调解的方式,让一些简单纠纷的案件在立案时或开庭前得以调解,在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前提下,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在开庭审理前做好调解工作,消除双方误解,化解矛盾。
二是坚持庭审中调解。庭审中针对不同的个案,庭审人员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调解。对离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等类型的案件采取“冷处理法”。即先把案件放一放、“拖一拖”,让正在气头上的双方当事人头脑先冷静一下,待双方情绪趋于平静后,再深入全面地了解案件深层次的原因,准确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感情的契合点,摸准切入点对症下药,召集双方到庭调解,通过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撤回起诉。
三是坚持庭后调解。对采取庭前、庭中调解后无明显效果的案件,法庭并非一判了之,而是另辟调解新路,在开庭后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将双方当事人再次召集到一起,营造出一种轻松的闲谈氛围,再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使双方在闲谈中不知不觉拉近了距离,消除隔阂,进而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坚持多方调解。针对部分当事人对“打官司”持有抵触情绪,致使部分案件难以调解的实际,法庭的审判人员在调解中基于既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让双方当事人作出适当让步的考虑,在调解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挖掘有助于法庭做好调解工作的社会资源,积极借助人大代表、基层调解组织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协助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多方配合做工作,有效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