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胡娜 李应贵)近日,儋州法院成功协调解决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儋州分公司状告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双赢,从而加快白马井镇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步伐。
2003年,儋州市人民政府确认原告享有在儋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管道燃气、汽车加气项目建设的特许经营权。2010年初,儋州滨海新区调整规划,开始实施建设管道燃气项目,原告向被告提交了完善滨海新区燃气管道专项规划问题报告。经被告同意后,原告对滨海新区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同步进行编制。2010年12月10日,原告向被告提交《关于滨海新区管道燃气专项规划评审的报告》,要求被告组织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
从接到规划评审文件后5个月的时间里,被告一直未对该评审报告作出任何批复,致使原告无法进一步开展滨海新区管道燃气项目工作,造成原告严重的经济损失。2011年6月21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履行其行政职权,并对原告所申请的《儋州市滨海新区管道燃气专项规划评审报告》作出组织评审。
该案立案受理后,我院行政庭法官为解企业燃眉之急,主动与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多次协调,7月15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南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项目建设的复函》,对原告的规划评审报告作出了答复,并送达给原告。之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社会治安整治”四项重点工作活动中,儋州法院紧扣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引入协调解决机制,为服务行政下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合作、互动和平衡搭建了平台,为化解官民矛盾和促进依法行政开辟了一条新路,把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为儋州地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