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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沟通民意倾听民声 监督法院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1-11-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高琼芳)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儋州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建设,促进儋州法院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根据儋州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院党组会议决定聘请儋州市吕明厚、儋州市陆胜、儋州市黄颂灵三位同志为儋州法院特邀监督员。

儋州法院特邀监督员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对儋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判执行业务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员。特邀监督员每届任期二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儋州法院向受聘的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特邀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布。儋州法院还在党组纪检组设立特邀监督员专门联络员,负责与特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做好监督意见的登记、督办、反馈等日常性事物工作。

根据儋州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规定,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包括监督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作出司法决策的情况;监督本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况;监督本院工作人员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法官行为规范》、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

聘请特邀监督员,一是发挥特邀监督员的宣传作用,让特邀监督员直观了解法院工作现状,借助他们的宣传让社会各界认识、支持法院工作;二是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切实监督好审判纪律、司法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工作和司法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为法院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三是借助特邀监督员这个渠道,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监督意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公正廉洁文明司法。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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