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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下乡审理一邻里纠纷案件 便民利民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1-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应贵)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11月17日上午,儋州法院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白马井镇某村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宗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市司法局、白马井镇府、某村委会等单位有关领导及某村民共50多人参加了该案庭审旁听活动,儋州电视台对庭审活动进行了报道。

9时整,在白马井镇某村委会办公室里座无虚席,鸦雀无声,门外窗外围满了旁听的村民。“儋州市人民法院白马井法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黎某爵诉被告吴某翠、第三人白马井镇某村民委会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随着法槌声响,独任审判员符益伸开始了庭审活动。经过法庭调查、原被告第三人举证质证等庭审的相关程序后,法庭查明了本案的事实:2010年5月间,被告未经职能部门允许,擅自在某村委会松香街排水路沟非法搭建简易房屋,该房屋堵塞了排水沟。每逢下雨,原告家总会被雨水淹没,造成了原告家物品被浸,屋内淤泥满地,给原告家人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双方因此发生了数次纠纷,当地政府也多次对此案进行调解未果。2011年10月24日,原告向儋州法院白马井法庭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拆除房屋恢复排水沟原状。

经法庭辩论后,法庭进入了调解程序,双方对本案的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如何解决原告的排水沟问题发生争议,此时符法官语重心长对双方说:“你们系邻居,远亲不如近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相邻关系最为重要,现双方因排水沟的问题发生纠纷,如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双方的生产、生活,可能会引起双方打架或引起流血事件的发生,得不偿失,你们不能因小失大……”,听了法官一席肺腑之言后,当事人纷纷表示此事由法官来决定,符法官接着提出了调解方案,经三方再三斟酌,最后三方达成了在原、被告家前开通一条宽1.5米、深0.8米排水沟,挖沟费用由村委会支付的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符法官在接受儋州电视台采访时说,此次开展巡回办案活动,是儋州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审判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的具体表现,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最有效途径。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在法庭中已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我们法庭的法官决心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真正地把法律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此案的庭审活动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一致称道,亲历旁听庭审,让他们的内心受到了很大震撼,既了解庭审的过程又提高了法律知识,受益匪浅。他们表示非常欢迎白马井法庭到村里来巡回办案。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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