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高琼芳 钟振强)在今年召开的中共儋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儋州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洪燕当选为党代表,出席4月25日在海口召开的中共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成为儋州法院首位省党代表。
近年来,洪燕同志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她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儋州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期间,还获得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的嘉奖;2010年3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一、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审查立案
自2008年3月任立案庭副庭长以来,洪燕认识到作为法院“窗口”单位的一名成员,其基本的政治修养和法律素质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为了提高政治素质和法律专业水平,她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在本职岗位上她耐心解答人民群众的诉讼咨询,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在审查立案中,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洪燕经手审查、审批立案各类案件4771件,其中刑事案件1190件,民事案件2298件,执行案件1086件,行政案件197件。
二、热情接待,适时救助,确保当事人的诉权
立案庭是当事人到法院的第一站,对到访群众洪燕总是热情接待,耐心聆听,不厌其烦地说理析法。为了方便诉讼,她向到访诉讼的人民群众详细说明有关诉讼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当事人得到合理的提示和释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告知其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简化程序,给他们办理免、缓、减诉讼费的手续,切实保证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自2009年以来,洪燕经手办理免、缓、减诉讼费用案件67件,司法救助诉讼费用金额达260921元。
三、立足本职,依法调解,化解矛盾止纷争
在调解工作中,洪燕认识到既要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原则,又要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和类型具体分析对待,把握各个环节中的方法与技巧,科学地进行说服教育,不断更新工作方法,力争取得成效。她通过立案审查、送达被诉方当事人材料等环节掌握诉讼案件基本案情,洞察当事人诉讼心理,了解诉讼本意及其对该纠纷所持调解诚意的态度,抓住所涉案件争议焦点及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因为她的耐心调解,洪燕被当事人亲昵地称为热心肠法官“洪姐”、“爱管闲事儿的好法官”。2010年来,洪燕庭前调解案件40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主动配合妇联工作,在本职岗位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作为立案庭副庭长,接待到访起诉的人民群众,工作极其琐碎;审查各类案件,任务十分繁重,但洪燕总能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除此之外,她还积极参加儋州市妇女联合会召开的各种活动,就我院青少年犯罪案件情况加强与儋州妇女联合会的沟通联系,了解儋州市少年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辅助以及他们的权益保护等情况。因工作表现突出,2010年洪燕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