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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通过强化四项举措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钟振强)近日,儋州法院王昱正院长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全体院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大家充分结合儋州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及如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王昱正院长强调要通过加强四项举措,做好新形势下儋州法院群众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群众工作理念。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关于群众工作的精辟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开展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学习和活动的开展,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识新形势下对法院群众工作的新要求,真正理解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的真正含义,树立起群众工作理念,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和法院群众工作有机联系起来,踏踏实实的为群众办事,认认真真为人民服务。

二、立足审判,服务群众。面对与日俱增的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重点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立案环节要发挥立案、人民法庭、信访“窗口”的作用,及时受理案件,热情接待咨询,积极做好诉讼指导,解决好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审判环节要注重引导好不同文化层次、不同法律水平的群众举证、质证,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通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份;执行环节要强化执行和解,加强执行联动,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要以真正解决群众诉求为目的,妥善、稳妥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涉诉信访纠纷,促使其“息诉罢访”。

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有效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农村交通不便和老、弱、病、残困难群众,法院应组织巡回法庭到乡镇、村组、办案联系点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处,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二是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消除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神秘感,让人民群众能够更直接、更方便地接触并且监督人民法院的行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成立青少年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通过创新审判模式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尽最大能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四是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使其打得起官司。对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和刑事被害人,要发放救助金,给予司法救助。五是要经常开展法官下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经常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为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此外,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把群众工作纳入法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以制度促进法院群众工作长效开展。二是要建立群众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对群众工作做得好、受到群众欢迎、群众满意度高的部门和干警给予奖励,对群众工作做得不好、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的部门和干警给予处罚。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干警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完善对青年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培训机制,将基层人民法庭作为青年法官的教育培训基地,把新招录的青年法官放到基层人民法庭锻炼,努力提高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基层工作水平。四是建立群众工作考核制度。将群众工作作为各部门业绩纳入法院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部门群众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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