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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儋民初字118号
  发布时间:2012-09-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富美林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诉你公司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儋民初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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