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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出台六点工作意见 抓党建 带队建 促审判
  发布时间:2012-1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至11日,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对全省法院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儋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党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对该院今后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羊圣明同志传达了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该院党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该院院长王昱正就如何抓好该院的党建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狠抓思想认识,增强对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理解

  1、加强党的建设是应对法院面临的严峻考验、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人民法院调整经济社会关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任务更加繁重,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更加重大,推进法的实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更加艰巨。可以预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院受理的案件数将逐年增多,案件中法律关系会越来越复杂,涉及各种利益群体的重大敏感案件也将越来越多,面对日益严峻的各种挑战和考验,只有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真正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先进旗帜,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奋斗,才能更好地履行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为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加强党的建设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党对法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以法院各级党组织为载体来实施,要依靠广大党员法官来落实。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政治领导必须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思想领导,必须加强法院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确保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

  3、加强党的建设是全面提高法院整体素质,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需要。该院共有在编党员干警91人,占82.72%,所以说党员是该院队伍的主体。法院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当前,该院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深入分析原因,都可以从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上找到根源,都需要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来解决和改进。从司法实践看,凡是工作抓得好、队伍素质高的法院,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相反,对党建工作不抓不管,或者抓而不紧、管而不严,就会导致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作风纪律松散,不仅审判工作上不去,队伍也总是出问题。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才能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对队伍建设的引领和保证作用。

  二、狠抓学习教育,不断增强该院干警的党性与为民服务意识

  要始终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与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该院干警的思想理念水平。

  一是结合当前该院干警现实生活和思想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为重点,不断拓宽干警视野,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将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渗透到该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方式。三是大力推出先进典型,使该院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当前重点是要组织干警向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学习,用先进经验和事迹激发该院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激发党组织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建立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政治部要制定严密的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干警教育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做好经常性的教育整顿。

  三、狠抓党组织建设,为该院各项工作完成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高院的要求,50名党员以上的法院要设立党总支,以业务庭室党员为基础设立党支部,利于贯彻审判业务庭庭长和业务庭支部书记党务、业务一岗双责制度;3名以上党员的人民法庭单建党支部,按照谁管人谁为主原则,以院机关党委为主,驻所地乡镇党委为铺,实行双重管理,在对党员进行工作评价时,必须有驻地乡镇党委的考核意见,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该院在党组织机构的设置方面,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面,去年5月,经市机关党委批复,该院成立了机关党委,今年4月,该院设立了18个党支部,实现了支部设在庭、室上,做到了一个部门一个党支部,为开展党支部生活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下一步要对党支部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和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审判机关党务、业务一岗双责制度,年终考核组织建设和审判管理同时同步量化进行,消除“两张皮”现象。二是完善和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丰富党支部生活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形势教育、庭审竞赛、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竞赛、文体活动竞赛等活动,丰富支部生活内容和形式。四是将发展新党员工作列入年度规划,对发展新党员的对象、人数、程序、时间等进行规划,使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大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和优秀青年法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优化该院党员队伍结构。五是建立健全党员法官立案窗口挂牌接访答疑制度、挂牌调解听证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六是把机关工青妇工作融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支持他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七是加大对党建工作投入,争取把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该院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组织工作的活动正常开展。

  四、狠抓思想作风建设,树立法官为民、亲民、爱民形象

  国家首席大法官、最高院王胜俊院长去年在海南调研考察时指出:“司法作风无小事。对人民法院来讲,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去年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该院开展了“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深刻的社会和思想根源,不是靠一年、几年的努力就能彻底解决的,该院对干警的司法作风的现状要有清醒和客观的认识,必须长抓不懈。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六次党代会罗保铭书记的讲话要求,深化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干警的司法作风建设,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要相互配合,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警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特别是大力整顿上下班秩序,会风、着装不整等不良行为,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树立法院法官形象,培养实干为民的风气,要推行司法公开,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加强信访窗口作风建设。

  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强化司法廉洁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采取任前廉洁谈话、案前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教育,利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该院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强化案件查处工作,认真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要求严肃查处。同时,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堵塞廉政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案件不出问题。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最高院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若干规定以及省高院相关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按照省纪委和省高院部署落实审判执行各环节的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强化源头防腐的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审判公开力度,建立健全责权分明、科学高效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分权制约执行机制,加强对干警履职行为和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正确行使。

  六、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审判工作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不能单纯地为了党建而开展党建。因此,扎实开展法院党建工作,必须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

  一是要把加强党建工作与公正、文明司法相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增强法院干警的公仆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努力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二是把加强党建工作与继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相结合,认真践行司法文明,在日常党建工作中要时刻提醒干警严格要求自己,查摆自身与党员先进性不一致的思想行为,善于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三是把加强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相结合,公平、公开、公正司法。找准党建与审判融合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考核指标融入审判执行考核体系中,并具体落实到法院每一个干警身上,使党建工作真正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2012年时间接近尾声,该院的收结案工作面临着较大压力,希望各分管领导和各业务庭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大审判工作管理力度,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收结案工作上,切实做到对每一宗未结案件心中有数,跟踪督办,下功夫狠抓均衡结案。通过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该院上半年审判工作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法院的党建工作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该院要以省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为指导,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省高院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以廉政建设为保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该院党建工作,以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证审判职能的更好发挥,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制时报记者林鸿河 特约记者王月清 通讯员钟振强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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