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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把普通木料当花梨木卖行骗 村民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8-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某村民王某伙同他人买来一棵树木,锯成一节树头、三节树干,冒充海南花梨木卖给他人实施诈骗。最近,王某被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5000元。

2012年5月4日上午,何某精、张某海听说王某有海南花梨木要卖,就来王某家看木料,并叫对方给木料样本做鉴定。见此,王某伙同一名男子(在逃)根据事先商量的诈骗方法,拿出一小块海南花梨木样本交给对方做鉴定。经专业人员鉴别,确定样本为海南花梨木。当日下午,何某精、张某海又来王某家,双方商谈购买一节树头、三节树干木料价格,商定货款170000元。随后,他们付给王某170000元。诈骗得逞后,王某分得赃款83800元;余款归其同伙。

经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结论为:1、何某精、张某海购买的三段没有树皮的树干和树头都具有相同的基本特征,为同一种木材,不是蝶形花科黄檀属的降香黄檀(海南黄花梨);2、何某精、张某海拿到的样本一节半边有树皮的树干为另一种木材,是蝶形花科黄檀属的降香黄檀(海南黄花梨),别名:花梨,学名:Dalbergiaodorifera。

另查,2013年5月16日,王某和一同伙的亲属与两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记者郑邦京通讯员钟振强曾洁爽)

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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