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钟振强 )日前,儋州法院雅星人民法庭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及时化解一起学校食堂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赶在开学前,妥善解决了事关2000多名学生用餐的学校食堂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儋州市某中学的正常开学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社会各方的赞誉。
2013年8月30日下午,儋州法院雅星法庭收到了儋州市某中学的诉状,某中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将黄某清购置在学生食堂和小卖部的全部物品清理完毕,将学生食堂和小卖部交还给某中学使用。同时,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由于距离9月1日的开学时间不到两天,如果该纠纷得不到妥善处理,该校的2000多名学生的吃饭问题就无法解决,将给学校的正常开学秩序带来混乱,情况万分紧急。雅星法庭王波庭长意识到该案件时间的紧迫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迅速启动该案的办案程序,着手矛盾的化解工作。
经了解,2006年,儋州市某中学将该校的学生食堂承包给黄某清,主要负责该校住校生的用餐,承包期限至2011年止。承包期限满后,某中学口头同意黄某清继续承包,至今年8月上旬止。后因双方就继续承包的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某中学不同意将学生食堂发包给黄某清。但双方对如何处理黄某清出资购置的学生食堂设备,经多次协商均未果,黄某清拒绝搬出食堂。
经审查,雅星法庭认为儋州市某中学的申请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当即向主管院长汇报该案案情及准备采取的措施,在取得院领导的同意后,雅星法庭立刻召开庭务会,决定利用第二天周末的时间到现场执行,并对先予执行有关事项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布置。
8月31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雅星法庭的全体干警到达儋州市某中学学生食堂,准备着手先予执行。在将先予执行法律文书送达给黄某清和对学生食堂的状况进行观察后,发现黄某清存放在学生食堂的设备很多,有些设备还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拆除,如果强行进行清理,不但对被执行人黄某清造成极大的损失,同时也不能保证学校食堂在9月1日开学时2000多学生正常供餐。雅星法庭遂决定对该案先行进行调解,在调解协商的过程中,由于双方争议的事项较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法庭提出,当务之急是处理学校食堂和解决开学时学生的就餐问题,别的纠纷暂时放下,待日后再予以解决。雅星法庭王波庭长和李郁安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他们从维护学校正常开学秩序的大局出发,正确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的看待纠纷,几经晓之以理,动之于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某中学出资收购黄某清安放在学生食堂的设备,黄某清立即将学生食堂交付给某中学使用。待双方签订好学校食堂交接的调解协议后,已经是下午3时了。
9月1日,学校正式开学,儋州市某中学吴昊校长给法庭来电话称:“学校食堂已正式从9月1日开始正常为学生供餐,感谢法庭法官及时化解学校的食堂纠纷,解决了2000多名学生用餐问题,有力维护了学校的正常开学秩序”。儋州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对此纠纷及时解决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说,雅星法庭的法官不辞劳苦,认真践行司法为民,通过高效的调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