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海南儋州一村民在为他人搬运木材期间猝死,留下妻子和3个孩子,日子过得非常困难;法院终审判决雇主向死者家属赔偿61423.82元,没想到6年多过去了,雇主一直未向受害人家属支付赔偿。今年10月28日,当地法院依法对这名雇主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15天拘留,并表示,拘留并不意味着此事就“一了百了”,今后一旦发现当事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立即恢复执行。
2007年4月下旬,儋州市民黎某海在兰洋农场南罗七队购买了一片林木砍伐后,黎某海雇佣同村村民黎某远和那大东兴居委会的林某亮等人,搬运已经砍好的木材。
2007年4月23日11时20分许,黎某海骑摩托车从兰洋农场买回盒饭,送到工地后返回市区,留下林某亮与黎某远等搬运木材的工人一起吃饭。林某亮吃完饭喝水后,突然摔倒在地昏迷不醒,一起干活的工人黎某欢见状立即将林某亮昏迷的事实电话通知了黎某海,黎某海遂拨打120报警,并随同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车赶到现场。
然而,经医护人员诊断,林某亮已经死亡,法医确认林某亮确已猝死,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黎某海与林某亮家人协商后,表示自愿给死者林某亮家属2000元钱了事,遭到死者家属拒绝。2007年7月11日,死者家属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黎某海赔偿林某亮家属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0多万元。
2007年10月9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某海补偿林某亮家属经济损失20000元。死者家属及黎某海均不满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原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13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被告黎某海虽然对事故的发生无直接责任,但黎某海作为雇主,应付给雇佣者林某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61423.82元。
然而,6年多过去了,法院判决也早已生效,但黎某海一直拒付6万多元的赔偿金。
“今年黎某海家还将家中的二层楼加盖成了三层,他还开了一个木材厂,不是没有钱赔,他就是耍赖。”11月6日下午,死者林某亮的哥哥林先生向商报记者反映,由于弟弟死后,留下妻子和三个孩子一起生活,日子过得非常困难,没想到黎某海一直赖着不愿意赔偿。
11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了解情况时得知,法院在对本案执行过程中,确实没有查出黎某海名下的财产,但执行人员也判断黎某海存在故意赖账的嫌疑,因此,10月28日,依法对其予以15天拘留。
法院方面表示,将会对案件终结执行。考虑到林某亮家属的困境,他们可以写出司法救助的书面申请,经法院核实其生活确实困难的话,会给予适当司法救助。(记者 姜飞)
来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