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钟振强)为深入了解缓刑少年犯的思想动向,全面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促使其真正从思想上弃恶从善、重新做人,儋州市人民法院刑二庭4名法官分别深入木棠、峨蔓等镇,对2012-2013年适用缓刑的11名少年犯及其监护人进行回访帮教。通过面对面地交流,法官全面了解这些失足少年的生活、学习、工作以及思想改造情况,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新树立生活目标,早日融入社会。
此外,相关法官还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可否构成累犯、是否负有前科报告义务等与缓刑少年犯密切相关的规定对失足少年进行了帮教,并针对此次回访帮教工作向上级提出司法建议:
应建立以法院、司法、教育、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为一体的矫正帮教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矫正制度作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共同做好缓刑少年犯的帮教工作。应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档案,每年不定期对他们进行回访考察,及时了解他们回归家庭、社会后的生活、学习、就业以及思想改造等情况。对缓刑少年犯有上学愿望的,应积极帮助联系学校,鼓励他们重返校园,并与学校或其班主任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应与缓刑少年犯的监护人建立互动机制,通过走访或电话及时了解其子女的有关情况,并联合妇联、共青团、社区等部门在子女教育方面给予家长们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帮助,引导他们走出家庭教育的盲区、误区,做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对个别缓刑少年犯不配合矫正管教工作的,及时与其联系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联手做好帮教工作,预防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建议政府建立帮教矫正试点基地,对缓刑少年犯开展就业培训帮教,努力为缓刑少年犯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