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儋州(海南)11月26日电记者邢东伟 海南儋州两“山寨医生”陈某娟、吴某坤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结伙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他人重伤。海南儋州市法院一审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陈某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吴某坤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3年8月份,孕妇万某英经查所怀为女胎便想堕胎。2013年8月22日,万某英找何某花(在逃)帮其联系做引产手术,何某花便找到吴某坤帮忙,吴某坤联系陈某娟帮忙。陈某娟在其家中将引产药物交给吴某坤,并告知吴某坤收取手术费3300元。后吴某坤将引产药物交给万某英并收费。万某英服下药物后,在某宾馆待产。2013年8月23日,陈某娟、吴某坤和何某花来到该宾馆,陈某娟强行用扩宫器和手术钳对万某英进行引产手术,并将一死胎儿引出。在手术过程中,导致万某英膀胱破裂、子宫穿孔危及生命。经鉴定,孕妇万某英为八级伤残,终生避孕。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