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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到儋州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28至29日对儋州法院人民陪审员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旁听庭审、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展开调研。

28日上午,调研组在吴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全程旁听了民二庭的一件损害赔偿案件。29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召开了人民陪审员、法官座谈会,充分了解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9日下午法官座谈会,儋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副院长李梅华,政治部主任羊圣明,审委会专职委员苏日康及13名法官参加。会上,羊圣明主任代表法院党组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当前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和思考与建议三方面作了工作汇报。儋州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进行选任,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现有32名人民陪审员,三年多来共陪审1652件,人均陪审案件6.3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陪审员专业素质欠缺,培训管理不到位,参审案件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高,对人民陪审员的监督约束缺乏明确规定和措施等。

吴勇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儋州法院人民陪审员取得的工作成绩,并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五点意见和建议:一是选任范围、条件要放宽。把那些热心陪审工作、政治素质好、有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经验、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选任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人民陪审员要实行分类管理,可以根据人民陪审员的特长,分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组进行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实效性。三是阅卷要成为新常态。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庭前要阅卷,不阅卷,不得参与庭审。四是合议的程序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对合议笔录和裁判文书要签名确认,未经签名确认,不能认定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五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要提高对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对表现优异的人民陪审员,由法院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提出提拔使用的工作建议,对陪审工作不热心、责任心不强的人民陪审员,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同时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的动态考核,实行季度陪审工作质效考核,通报到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补助标准,以调动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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