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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开展院庭长示范庭观摩活动 规范庭审行为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儋州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院开展院、庭长示范庭观摩活动,为全体法官提供学习平台、树立标杆,促进司法能力有效提升。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儋州法院专门成立了示范庭观摩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任组长,吴平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示范庭观摩活动在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审判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分管院领导、庭长具体抓落实。此次开示范庭人员包括具有法官身份的院领导及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庭长共13人,要求每人主持开一个示范庭。示范庭观摩选报的案件,需经认真筛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切实保障此次示范庭观摩活动发挥应有的效果。

根据案件情况,儋州法院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人员旁听庭审;并组织青年法官进行观摩,以示范庭为契机,学习庭审技巧,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每次示范庭结束后,活动领导小组在现场组织观摩人员进行总结讲评。讲评主要围绕庭审程序、庭审思路、庭审驾驭能力、案件争议焦点归纳、组织质证、认证、法官形象等方面展开,通过总结亮点,查找不足,实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0月15日上午,民一庭庭长陈永光审理原告王某琴诉被告林某东离婚诉讼一案,拉开了此次示范庭观摩活动的帷幕。虽然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但是庭审重点突出,各环节衔接紧凑,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体现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庭审结束后,张光亲院长组织各业务庭资深法官进行点评,之后张院长作最后点评:一是法官法言法语既要规范,又要通俗易懂,要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文化程度采用适当的庭审语言,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当事人一定要耐心做好释明工作;二是法庭调查阶段,要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答辩等各项权利,审判长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三是庭前准备工作要做细做足,主审法官对案件情况要了然于胸,才能做到胸有成竹,才能在开庭时更好地驾驭庭审;四是要注重庭审纪律和精神面貌,书记员着装要规范,法警要精神集中、反应敏捷,保障庭审有条不紊进行。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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