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鸿河 麦文耀)近日,儋州法院审理原告祝某安诉被告黄某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黄某清并未向祝某安借钱,而是替祝某安买七星彩,因不慎买错号码,导致未能中奖,遂祝某安起诉到法庭声称黄某清借钱不还。
祝某安诉称,2015年1月23日,黄某清到其家哀求说家里很困难,请他借2.2万元先救救急,不然的话可能要出人命问题,可以写借条为证。原告见被告可怜的样子,便把2.2万元借给了被告,并定于2015年农历正月16日还清。可是还款时间届满后,黄某清东躲西躲不肯还钱。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月20日中午,原告打电话给被告让其帮忙购买私彩“两数定位”号码(16组,每组300元,共4800元)和“三数定位”号码(1组,200元),共计5000元,先由被告垫付。因被告妻子帮私彩老板销售彩票,被告利用这一便利便帮原告购买私彩号码。
开奖前被告已将彩票交给原告,开奖后,原告发现当初要求被告帮其购买的私彩“两数定位”16组号码中有一组中奖,但被告交给原告的16组私彩票据中并没有这一组。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错误造成原告不中奖,所以找被告赔钱。按私彩“两数定位”中奖一组一元彩票号码兑现90元,被告帮原告购买一组两数定位号码300元,应兑现2.7万元,扣除被告帮原告购买私彩垫付的5000元,被告应赔原告2.2万元。
儋州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祝某安的诉讼请求。
来源: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