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儋州法院作为海南法院五家执行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按照《海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海南省法院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部署,于今年3月1日推行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执行工作警务化、规范化,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实现胜诉人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机制,细化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执行类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成立执行评估、鉴定、拍卖工作小组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从细节上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为执行提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贯彻落实“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为基础,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要求,法官独任办理执行实施案件,负责签署法律文书,批准实施执行行为。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协警在法官主导下,依照法官签署的法律文书,完成执行事项的具体实施。
三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实现执行工作警务化、规范化。从法警队调配6名素质过硬的法警派驻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按职能分工将执行队伍分为6个工作小组,每个执行小组之间均有分工合作,并通过重大事项合议制,实现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执行方案的参谋协商和执行工作的互相监督的职能。
四是加强执行力度,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实施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为落实信用惩戒提供有力事实依据,并以财产报告制度为切入点,利用执行警务化威慑力和信用惩戒的全面性,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今年以来,我院将3件3名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拘留、拘传拒执被执行人8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95条,重拳打击“老赖”的拒执行为。
五是建立中介机构选定社会化制度,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化。将执行过程中评估、鉴定、审计等环节移送本院办公室负责依法对外选定,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一律采取社会招标、当事人协商选定等多种方式在海南省法院年度司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录中选定中介机构,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控制,进一步缩短周期、降低费用,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低估贱卖、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
六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及时向市委汇报执行改革工作的难点与亮点,推进完善联动机制的建立。利用查控系统与银行机构的传统查询手段相结合,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真实履行能力,强化财产查控手段,确保联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强制执行案件中,邀请市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见证强制执行,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效统一。
儋州法院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执行权的优化配置,有效调动了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二是执行审判权、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后,各项权能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使执行法官更专注行使执行实施权,工作重心回归执行本位;三是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大幅上升,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短短几个月,执行各类案件的执结率、执行到位率都有明显上升,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恢复执行类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41.2个百分点;四是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大,查控财产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完善了法院与儋州市9个银行机构、5个财产查询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了免除审批、专人负责、两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