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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开展“执行会战”5人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6-11-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林鸿河 通讯员高琼芳)儋州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11月1日-12月31日)的“执行会战”专项活动,近日,该院执行局发起总动员,一天内对6件执行案“亮剑”,其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5人,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终结1件,成功执行强制搬迁1件,打响了儋州法院“执行会战”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李某礼与被执行人刘某波、李某隆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提供劳务时因设备突发爆炸导致六级伤残,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赔偿各项工伤损失23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仅偿付了2万元,余下款项未履行。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11月2日,儋州法院对刘某波执行拘留。

  申请执行人陈某敏与被执行人陈某训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及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944元,执行费2275元。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陈某训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11月2日,儋州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训采取拘留措施,送往拘留所拘留。

  在申请执行人李某女等5人与被执行人吴某桂等3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自行搬迁出位于白马井镇东方居委会东方八巷某房屋,并将该房屋交还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11月2日,儋州法院联合白马井派出所、白马井镇东风居委会到场强制搬迁,搬迁现场井然有序,该案成功执结。

来源:法制时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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