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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近日宣判6起毒品案件 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高琼芳)记者3月2日获悉,儋州法院近日宣判了6起毒品案件,对陈某宝等6名被告人分别处以1年1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罚金,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2016年9月1日,被告人陈某宝接到购毒人员符某荣欲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的电话,约好交易价格和地点。随后,陈某宝到儋州市那大镇两院往西庆农场路边的一个小卖部旁,将1小包甲基苯丙胺贩卖给符某荣,得款230元。交易完成后,两人准备离开现场时被民警抓获,并从陈某宝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36包,净重4.48克。从符某荣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包,净重0.55克。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陈某宝和符某荣身上缴获的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儋州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宝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该院还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科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周某伟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符某崇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林某峰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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