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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科学运用量刑规范
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
  发布时间:2017-12-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儋州地区居高不下,诈骗犯罪呈现手段多样化,且向有组织性、智能性发展的趋势,给案件的审判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压力。2015年8月,全国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儋州市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整治地区之一。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院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77件185人,涉及犯罪金额为549.4万元,全部予以定罪处罚,无一件适用缓刑,其中对52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占处刑人数的28%,有效的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及时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刑规范,在法律依据上体现从严。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后,我院迅速组织刑事审判庭法官进行了学习,在《关于诈骗罪的量刑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意见》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量刑规范》,结合我院审判实际因地制宜的落实《意见》中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就高选择、严格控制适用缓刑范围、加大罚金刑的判处力度等从严惩处精神。

二是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刑规范,在法律适用上体现从严。为做到全院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量刑上尺度统一,对于诈骗罪确定基准刑时要求一律就高选择,对于量刑情节的适用幅度要做到具备从重情节的在量刑上就高选择,具备从轻情节的在量刑上就低选择为确保案件定性、证据采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尺度的规范化,我院还在刑事审判庭中指定既有审判实践经验又有办案能力的骨干力量,组成一个合议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

三是全面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在打击范围上体现从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科技时代下的新型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在构成诈骗罪的同时,往往同时构成其他一个或者几个罪名。对于在构成诈骗罪的同时具有侵犯其他法益的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依法予以并罚。不能数罪并罚的,我院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除此之外,我院在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加大对被告人的经济上的处罚力度,提高罚金的处罚标准,最大限度的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同时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一律不适用缓刑。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一年多以来,我院充分运用量刑规范,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从严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打击的难度将不断加大。在接下来的审判中,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意见》的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按照《量刑规范的要求对诈骗罪犯从处罚,做到打击一起诈骗犯罪,震慑一群犯罪分子;同时加大对诈骗犯罪的追赃力度,积极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儋州法院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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