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正在开展的禁毒三年大会战活动,3月14日,我院刑庭在儋州市第三中学、儋州市民族中学开展毒品案件进校园系列活动,现场发放毒品犯罪宣传资料500余册,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有效预防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增强青少年防范毒品的意识。
上午,我院刑一庭法官到儋州市第三中学现场审理了被告人林某茂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该校组织3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6日,吸毒人员符某新电话联系林某茂欲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双方约定在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南路三巷路段交易,林某茂将1小包重约0.5克的甲基苯丙胺贩卖给符某新,并得款200元。2016年10月28日,符某新电话联系林某茂欲购买甲基苯丙胺,双方约定在那大镇解放南路那大一小门前路段交易,符某新将150元交给林某茂,在林某茂准备将1小包重0.38克的甲基苯丙胺交给符某新时,被执勤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林某茂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林某茂身上缴获的1小包毒品疑似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林某茂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2次,且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满五年再犯,系累犯,且属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某茂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下午,我院刑二庭法官到儋州市民族中学协助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该校200余名师生到场进行观摩。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市民族中学学生自己组织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了。学生们在刑二庭法官的指导下组织了一起由真实案例改编的贩卖毒品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参与庭审的所有人员均由学生自己担任,学生们经过指导很好的把控了庭审节奏,根据案例分别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自我带入的模式让学生们直击庭审,以一种“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进行“法庭教育”,为大家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模拟法庭结束后,我院法官对学生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希望通过模拟法庭引导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毒品危害不容小觑,青少年毒品犯罪更应该引起重视,我院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律进校园等形式让青少年了解毒品的危害,积极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