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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老赖”遇上“有心”执行法官慑于压力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7-12-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恣意高消费的“老赖”范某锦采取拘留措施,促使其认识错误,主动履行债务,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被执行人范某锦应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新偿还借款60000元并承担案件执行费1100元,共计61100元。经我院查明,被执行人范某锦名下有房产,但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上述义务。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范某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失信行为通过报纸、电视以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布,最大限度挤压其生存和活动空间。被执行人范某锦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后,迫于家人、朋友的舆论压力下,其主动到场,但仍坚称无能力偿还、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范某锦进行法律释明时,发现其使用苹果iPhone7手机、抽中华牌香烟、驾驶朋友名下的大排量小汽车等高消费行为,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措施。之后,被执行人范某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如期履行和解协议。

法院提醒: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法院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应当算好“经济账”和“信用账”,认识到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以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义务,已经不是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问题,而是在对抗法律,损害司法权威。请“老赖”们打消侥幸心理,与其千方百计逃避,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不如尽己所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来源:儋州法院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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