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通过我院与市公安局建立的互联互通机制平台,准确监控到老赖许某万违反高消费的信息,我院迅速出警,将许某万拘留,并追回案款10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舒某辉与被执行人许某万民间借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本息1030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许某万未依约偿还欠款。立案执行后,我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责令许某万到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许某万既不履行法律义务又不到场报告财产,我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之后,许某万迫于信用惩戒威慑力,主动到我院制订了还款方案,但其不仅逾期未按还款方案履行且多次欺骗、躲避执行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对此,我院对许某万作出拘留决定书,并通过互联互通机制,将相关情况报送公安局,公安局立即将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录入系统,重点监控其行踪。3天后,通过路面监控及访客一体机监控,发现被执行人许某万驾驶小汽车,用身份证登记入住某宾馆。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我院,我院快速反应,派出2名执行法官、2名法警,在宾馆将许某万控制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法院工作人员的准确突击,让许某万措手不及,有效督促许某万不得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遂当天转账20000元至我院代管款账户,并同意签订担保协议,扣押担保人一辆丰田牌锐志车以担保剩余的83000元欠款的履行。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有力震慑了老赖的违法行为。
我院与市公安局建立的互联互通机制,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事实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文件指示,着力打造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主要做法是由我院提供案件及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公安局利用天网系统、访客一体机等平台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车辆,限制其高消费,实现法院执行案件信息与公安系统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自今年10月建立互联互通机制以来,市公安局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59条、限制出境32人、出动警力协助扣押车辆5辆、协助拘留被执行人7人,成功促使5案6人履行债务100多万元。
今后,我院将与市公安局将加大协作力度,完善协调机制,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在儋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强化互联互通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格局,将互联互通机制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形成完整执行制度链条,全方位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老赖”无处遁形,坚决打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