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上午8时12分,在逃人员孙某光经过我院安检室安装的重点单位管理系统中人员实名登记系统登记安全检查后,进入法院立案审判大楼递交诉讼材料。9时45分,公安机关3名干警经重点单位管理系统报警后,根据省公安厅指令儋州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来我院进行侦查并实施抓捕。我院法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向院领导报告,领导指示全力配合。法警支队立即调取在逃人员孙某光进入法院的监控视频及其行动轨迹,并对当时进入法院立案审判大楼人员进行身份甄别。
监控视频显示其在立案庭递交材料后,已离开。法警支队马上前往立案庭与当时接待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得知在逃人员孙某光帮助其堂弟来法院提交上诉材料,并留有联系方式。司法警察支队向公安机关建议,以立案庭人员打电话告知所递交材料有问题为理由,要求其马上来法院进行现场确认的时机,将其抓获。公安机关在同意此建议后,着手制定了抓捕方案。10时45分,在逃人员孙某光第二次进入法院。11时许,司法警察支队人员在立案大厅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成功抓获。
我院党组近年来高度重视机关安保工作,2016—2017年连续召开三次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机关安保工作,投入经费增添、更换警用装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今年安装重点单位管理系统人员实名登记系统,此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相关信息可以做到及时更新,做到对来访人员的管控工作做到及时到位。同时,加大力度对司法警察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安检及机关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干警的责任感,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的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