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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
就地化解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7-12-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儋州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积极确保新形势下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机制,2017年7月7日在儋州市排浦镇春花村委会挂牌设立了家事审判调解室。近日,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通过该调解室的平台,在多方努力下共调解了18宗家事案件,维护了当地家庭的稳定和邻里关系的和睦,促进了当地善良风俗的建立。

这18宗家事案件有离婚纠纷案件、抚养纠纷案件和邻里纠纷案件等。白马井法庭通过村委会巡回法庭的这一平台,大力宣传家事纠纷足不出村到村委会就能解决和调解的意义等口号。与当地妇联、公安、民政和村干部等调解专员保持紧密的联系,在接到村干部通知后,第一时间与其他调解专员迅速赶往现场。通过圆桌会议,从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家庭会议、设置婚姻冷静期等方式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并且针对调解效果进行了后期回访,确保了家事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

该家事审判调解工作室在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调解18宗家事纠纷案件,得益于将家事调解室设在村委会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就地快速解决纠纷,得益于家事审判新理念的进一步确立,从单纯的审理判决转变为以修复感情、弥合亲情和邻里和谐为主,审判方式从对抗式转变为探究式为主,工作机制从法院单方化解转变为与社会联动合力化解,审理的关注点从财产分割、排除妨害为主转变为修复感情、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损失补偿。与当地妇联、公安、民政、乡镇、村(居)委会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协作方式,建立了成效显著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下一步我院将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妇联、公安、民政、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将具有一定社会阅历、心理学知识和热爱家事审判的干警充实到家事审判工作岗位。在法律的框架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总结经验,在辖区较大的村委会推广设立家事审判调解室,且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出适合各个村委会家事纠纷特点的审理方式,完善调解工作流程,以期能规范推进家事审判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当地的善良风俗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来源:儋州法院
责任编辑:儋州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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