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儋州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
7月20日下午,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袁光平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亲代表院党组所作的执行工作情况汇报。
张光亲院长从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关于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要求、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和18项加分项目、我院执行工作情况、面临的困难和建议等四个方面汇报了我市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关情况。
袁光平书记指出,解决执行难问题,对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着重要意义,对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着关键作用。解决执行难工作,一是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健全落实执行联动机制;二是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和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是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市委、市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重要作用,推动将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纳入党委工作大盘子、纳入政法委重要督办事项,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帮助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袁光平书记强调,社会信用体系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对营造儋州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把该项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精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63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儋委办发〔2018〕40号),初步建立了以市政府为主导,全市42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以37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在我市基本形成。
最后,袁光平书记就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一是成立儋州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周廉芬任组长,儋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刚、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萍、儋州法院院长张光亲任副组长,全市42家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办,完善解决执行难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集42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由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落实到位。